招标
东坡区通惠街道办事处先锋社区停车场绿化整治工程采购的邀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17/05/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坡区通惠街道办事处先锋社区停车场绿化整治工程采购的邀请函
四川恒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眉山市东坡区通惠街道办事处委托拟公开比选确定东坡区通惠街道办事处先锋社区停车场绿化整治工程采购项目的施工单位,欢迎符合条件的公司前来参加。
一、 项目概况:
(一) 东坡区通惠街道办事处先锋社区停车场绿化整治工程采购比选
二、 比选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比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 5月31日上午10:20。
四、比选文件递交地点: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80号香颂城1栋临街商铺2楼四川恒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比选文件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授权书(格式自选)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诺书(格式自选)。格式见附件1。
4、报价清单(格式自选)。
5、施工方案(格式自选)。
所有资料系复印件应加盖鲜章。并在开标、评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比选资料应进行密封装袋,否则采购人不予接受。比选资料内容不符合本函要求者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视为无效报价。
六、采购人依法组成评审组,对各单位的比选资料进行综合评审,并进行实地考察,符合本函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东坡区103线(平春段)渠道整治工程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七、 合同期内主要工程内容:
报价是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规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税金等一切费用,成交单价不因政策调整、物价波动等因素调整。
八、采购人不负责比选申请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九、采购人不向未成交方解释落选原因,不退还比选资料。
十、本比选邀请函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四川恒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联系人:蹇女士
联系电话:028-38289087 邮箱:3398159376@qq.com
一、 项目概况:
(一) 东坡区通惠街道办事处先锋社区停车场绿化整治工程采购比选
二、 比选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比选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 5月31日上午10:20。
四、比选文件递交地点:眉山市东坡区学士街80号香颂城1栋临街商铺2楼四川恒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比选文件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提供授权书(格式自选)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承诺书(格式自选)。格式见附件1。
4、报价清单(格式自选)。
5、施工方案(格式自选)。
所有资料系复印件应加盖鲜章。并在开标、评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比选资料应进行密封装袋,否则采购人不予接受。比选资料内容不符合本函要求者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视为无效报价。
六、采购人依法组成评审组,对各单位的比选资料进行综合评审,并进行实地考察,符合本函要求且报价最低的确定为东坡区103线(平春段)渠道整治工程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七、 合同期内主要工程内容:
序号 | 工程项目 | 单位 | 工程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桂花树 | 株 | 10.00 | ||
2 | 红叶石楠树 | 株 | 3.00 | ||
3 | 紫薇 | 株 | 3.00 | ||
4 | 玉兰 | 株 | 2.00 | ||
5 | 茶花 | 株 | 4.00 | ||
6 | 三角梅 | 株 | 1.00 | ||
7 | 草皮铺贴 | ㎡ | 240.00 | ||
8 | 混凝土垫层 | ㎡ | 425.00 | ||
9 | 透水砖铺贴(人工、主材、辅料) | ㎡ | 190.00 | ||
10 | 停车位植草砖铺贴 | ㎡ | 235.00 | ||
11 | 场地平整 | ㎡ | 690.00 | ||
12 | 种植土购买 | m3 | 96.00 | ||
13 | 种植土回填 | m3 | 96.00 | ||
14 | 砖砌树池 | 座 | 2.00 | ||
15 | 花台花岗石贴面 | ㎡ | 22.00 | ||
16 | 自行车停车棚 | ㎡ | 35.00 | ||
17 | 挖机破碎 | 项 | 1.00 | ||
18 | 香樟树 | 株 | 1.00 |
八、采购人不负责比选申请人准备文件和递交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和费用。
九、采购人不向未成交方解释落选原因,不退还比选资料。
十、本比选邀请函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四川恒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联系人:蹇女士
联系电话:028-38289087 邮箱:339815937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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