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沁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施工(第三次)标段一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玛沁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施工(第三次)标段一 (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玛沁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施工(第三次)标段一已由果洛洲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果发改投资【2018】75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来自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玛沁县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
(2)招标内容:招标内容为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生化处理车间、生产管理用房、进水监测站房、除臭间、出水监测站。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7450001001
标段名称:玛沁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施工(第三次) 标段一
发包内容:(1)预处理部分构筑物有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沙池各一座,本工程需按3000m3/d规模新建;(2)新建生物处理间一座(房间内布置有A2/0生化池一座、污泥泵房一座、终沉池一座),本工程需按3000m3/d规模新建;(3)新建深度处理间一座(房间内布置有二次提升泵房、高密池、转盘滤池、加药间、紫外消毒池),本工程需按6000m3/d规模新建;(4)现状预处理系统、污泥系统及扩建工程预处理系统增加除臭系统;(5)污泥处理部分有储泥池一座和污泥脱水机房一座,一期工程已建,土建能满足本工程需求,故本工程只需增加设备即可,并更换一期工程脱水机;(6)辅助生产建筑物:鼓风机房(与变配电室合建),本工程需按3000m3/d规模新建;(7)新建生产管理用房一座。
计划工期:540天
合同估算价:1101.174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应在《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和信用管理平台》记录有效,小型项目负责人应满足《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小型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及明确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任职条件的通知》(青建工〔2017〕520号)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编制参考资料(如有)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告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19年10月30日09:00时至2019年11月03日17:30时止,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自行免费下载。
4.2 招标人(招标代理)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
4.3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招标代理)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0日 11:00,由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现场递交内容相同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开标时投标人用CA电子证书解密《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当无法解密时使用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导入。
5.2 如电子投标文件未按时上传到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0日 11:00,地点为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的未加密的存入移动设备的电子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发布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玛沁县城市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丁香路11号文汇园1号楼2单元2193室 |
联系人:崔先生 |
联系人:赵女士 |
电 话:0975-8351001 |
电 话:0971-6153108 |
传 真: |
传 真: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大市口支行 |
账 号: |
账 号:514458192045 |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