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市民政局关于第二届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星火计划磋商采购公告(SZCH2021-C-026)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1/11/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zch2021-c-02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苏州市民政局
招标联系人魏文冬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沈川渝0512-65161672
标书截止时间2021/12/30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07
公告正文
苏州市民政局关于第二届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星火计划磋商采购公告
【发稿时间:2021-11-26】
项目概况
第二届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星火计划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1-C-026
项目名称:第二届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星火计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柒拾伍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750,000.00元
第一标段: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
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250,000.00元
第二标段:医务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
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250,000.00元
第三标段:学校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
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星火计划”旨在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服务特殊困难群体、促进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养老服务、学校、医务等社会民生领域,开展由社工人才、社工机构主导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同时,对项目实施实践及时总结推广,将成熟可复制的经验上升到我市的标准规范和政策制度,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社会工作发展。
(二)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
1、项目目标:关注老年人尤其是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适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的文体康乐活动和精神慰藉,促进家庭成员与老年人的联结;提升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与老年人的沟通理念和技巧;传播预防衰老和正确认识衰老的理念和知识,倡导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2、实施地点:江苏瑞颐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州福海护理院。
3、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及其家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4、服务需求:
4.1服务内容:
(1)日常探访与心理护理。对入住老人进行日常探访,宣传服务信息,提供精神关爱、心理疏导与情绪支持;了解老人心理和精神状况,对有需要的老人开展心理和情绪状况综合评估,对存在潜在危机的老人及时预警。
(2)个案和小组服务。经综合评估,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个案(或个案管理)和小组服务,帮助老人更好地适应环境、缓解困境,减少心理和社会适应压力。
(3)开展康乐活动。组织具备一定的自理与行动能力的老人开展健身操、手工制作、生日会等日常和主题文体、教育活动,促进其身心健康与肌能康复。
(4)工作人员增能减压。通过讲座、工作坊等形式,宣传倡导社会工作服务理念,增强工作人员的沟通技能,提升工作人员对老人入住期间社会性需求的关注与回应能力;通过咨询、辅导、康娱活动等帮助工作人员缓解工作压力。
(5)形成服务指南。总结养老机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形成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科学规范、正确引导养老服务社会工作服务行为,保障服务质量。
4.2服务数量:
5、人员配备要求:配备全职专业社工不少于2名。
第二标段:医务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
1、项目目标:帮助患者解决就医过程中遇到的困境,疏解患者及其家属的情绪和心理压力,协助医疗团队实现治疗目标;倡导服务理念,增进医患关系和谐;协助医院链接和管理公益资源。
2、实施地点: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3、服务对象:患者及其家属、医护人员。
4、服务需求:
4.1服务内容:
(1)建档评估。根据医院需求收集部分患者与治疗相关的社会信息并建档,开展需求评估,协助提供给医疗团队制订治疗和出院计划,对患者在诊疗、康复中的社会性需求提出建议。
(2)个案和小组服务。对长期治疗或住院患者进行评估,为有需要的患者开展个案(或个案管理)服务。针对患者及其家属在社会层面的共同特点或需求,开展小组服务,减少因疾病引起的心理和社会适应压力。
(3)医护人员增能减压活动。通过讲座、工作坊等形式,宣传倡导社会工作服务理念,增强医护人员的沟通技能,提升医护人员对患者就医期间社会性需求的关注与回应能力。通过咨询、辅导、康娱活动等帮助医护人员缓解工作压力。
(4)协助医院管理公益资源。针对不同科室的服务需求,对相关设施、环境的人性化调整提出建议,开展病区特色活动,进行病区文化建设。结合医院或病区特点,动员院内公益资源服务社会,协助医院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协助医院制定完善公益资源的拓展、链接、使用、分配等制度机制,并组织实施有关活动。
(5)形成服务指南。总结医务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形成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科学规范、正确引导社会工作服务行为,保障服务质量。
4.2服务数量:
5、人员配备要求:配备全职专业社工不少于2名。
第三标段:学校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
1、项目目标:促进青少年正面成长;协助困境学生家庭增能,提升家庭教育功能;促进家庭与学校的沟通,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正面成长的社会环境。
2、实施地点:苏州市觅渡中学。
3、服务对象:在校学生及其家庭、教职员工。
4、服务需求:
4.1服务内容:
(1)个案服务。对有较突出成长需求的学生开展个案服务(或个案管理),发掘服务对象成长需求,制定成长方案,协助其建立“家庭—学校—朋辈”支持网络。
(2)成长课程。围绕青少年正面成长能力、青春期教育、校园暴力预防、安全教育、职业生涯规划等主题,组织开展成长课堂、成长小组、主题班会等形式的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提升相关能力。
(3)深度家访。根据学生需求与教师转介,探访有需要的家庭,了解家庭结构、家庭关系、家庭资源、家庭困境,提供社工服务和督导,绘制家庭生态图,建立家庭需求档案;发掘家庭能力,使之能以更适切的方法解决家庭教育问题。
(4)家长工作坊。针对需求开展不同主题的家长工作坊,传递积极的亲职教育观,演练亲子沟通技巧,提升家长亲职教育能力与素养。
(5)形成服务指南。总结学校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形成学校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科学规范、正确引导社会工作服务行为,保障服务质量。
4.2服务数量:
5、人员配备要求:配备全职专业社工不少于2名。
(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
方式:
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申领CA 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磋商时间截止前上传提交,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5、咨询电话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客服qq:751281184,864274166
咨询电话:13914088964
(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5)签章使用问题:
客服qq:3269174593、2296439417
咨询电话:4006776800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3个标段。磋商供应商可以按采购文件要求有选择地只响应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响应全部标段,按标段顺序开标,本次采购每个响应单位的累计成交标段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两个。若响应单位按评审方法被确定为成交候选人的标段数超过上述规定的成交数量限定原则,则依开标顺序,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响应单位的成交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成交资格并且由该标段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次高的响应单位获得成交资格。
3、疫情期间特别说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响应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其他未尽事宜根据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通告及要求执行。
4、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第二届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星火计划即将开展,考虑到苏州市民政局实际需求紧迫,故须加紧采购项目的实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民政局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158号
联系方式:0512-82280392(魏文冬)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12-65161672、0512-65161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川渝、张萱
电话:0512-65161672、0512-65161797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
【发稿时间:2021-11-26】
项目概况
第二届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星火计划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1-C-026
项目名称:第二届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星火计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柒拾伍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750,000.00元
第一标段: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
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250,000.00元
第二标段:医务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
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250,000.00元
第三标段:学校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
人民币(大写):贰拾伍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星火计划”旨在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服务特殊困难群体、促进民政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养老服务、学校、医务等社会民生领域,开展由社工人才、社工机构主导的专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同时,对项目实施实践及时总结推广,将成熟可复制的经验上升到我市的标准规范和政策制度,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社会工作发展。
(二)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
1、项目目标:关注老年人尤其是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适合老年人身心特点的的文体康乐活动和精神慰藉,促进家庭成员与老年人的联结;提升养老机构工作人员与老年人的沟通理念和技巧;传播预防衰老和正确认识衰老的理念和知识,倡导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
2、实施地点:江苏瑞颐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苏州福海护理院。
3、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及其家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
4、服务需求:
4.1服务内容:
(1)日常探访与心理护理。对入住老人进行日常探访,宣传服务信息,提供精神关爱、心理疏导与情绪支持;了解老人心理和精神状况,对有需要的老人开展心理和情绪状况综合评估,对存在潜在危机的老人及时预警。
(2)个案和小组服务。经综合评估,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个案(或个案管理)和小组服务,帮助老人更好地适应环境、缓解困境,减少心理和社会适应压力。
(3)开展康乐活动。组织具备一定的自理与行动能力的老人开展健身操、手工制作、生日会等日常和主题文体、教育活动,促进其身心健康与肌能康复。
(4)工作人员增能减压。通过讲座、工作坊等形式,宣传倡导社会工作服务理念,增强工作人员的沟通技能,提升工作人员对老人入住期间社会性需求的关注与回应能力;通过咨询、辅导、康娱活动等帮助工作人员缓解工作压力。
(5)形成服务指南。总结养老机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形成养老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科学规范、正确引导养老服务社会工作服务行为,保障服务质量。
4.2服务数量: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
日常探访评估与心理护理 | 人次 | 1000 | |
个案服务 | 专业咨询 | 次 | 60 |
个案工作 | 案 | 25 | |
次 | 120 | ||
康乐活动 | 日常 | 次 | 96 |
专题,小型 | 次 | 12 | |
专题,大型 | 次 | 4 | |
员工增能减压活动 | 次 | 4 | |
养老机构社工服务指南 | 份 | 1 |
5、人员配备要求:配备全职专业社工不少于2名。
第二标段:医务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
1、项目目标:帮助患者解决就医过程中遇到的困境,疏解患者及其家属的情绪和心理压力,协助医疗团队实现治疗目标;倡导服务理念,增进医患关系和谐;协助医院链接和管理公益资源。
2、实施地点: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3、服务对象:患者及其家属、医护人员。
4、服务需求:
4.1服务内容:
(1)建档评估。根据医院需求收集部分患者与治疗相关的社会信息并建档,开展需求评估,协助提供给医疗团队制订治疗和出院计划,对患者在诊疗、康复中的社会性需求提出建议。
(2)个案和小组服务。对长期治疗或住院患者进行评估,为有需要的患者开展个案(或个案管理)服务。针对患者及其家属在社会层面的共同特点或需求,开展小组服务,减少因疾病引起的心理和社会适应压力。
(3)医护人员增能减压活动。通过讲座、工作坊等形式,宣传倡导社会工作服务理念,增强医护人员的沟通技能,提升医护人员对患者就医期间社会性需求的关注与回应能力。通过咨询、辅导、康娱活动等帮助医护人员缓解工作压力。
(4)协助医院管理公益资源。针对不同科室的服务需求,对相关设施、环境的人性化调整提出建议,开展病区特色活动,进行病区文化建设。结合医院或病区特点,动员院内公益资源服务社会,协助医院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协助医院制定完善公益资源的拓展、链接、使用、分配等制度机制,并组织实施有关活动。
(5)形成服务指南。总结医务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形成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科学规范、正确引导社会工作服务行为,保障服务质量。
4.2服务数量: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
建立患者社会信息档案 | 份 | 150 | |
医疗信息服务 | 人次 | 600 | |
个案工作 | 案 | 30 | |
次 | 120 | ||
小组工作 | 组 | 3 | |
次 | 12 | ||
病区文化建设 | 建议书(含调研) | 份 | 1 |
活动 | 次 | 4 | |
公益资源管理 | 制度机制 | 套 | 1 |
活动 | 次 | 4 | |
医护人员增能减压活动 | 次 | 4 | |
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 份 | 1 |
5、人员配备要求:配备全职专业社工不少于2名。
第三标段:学校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
1、项目目标:促进青少年正面成长;协助困境学生家庭增能,提升家庭教育功能;促进家庭与学校的沟通,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正面成长的社会环境。
2、实施地点:苏州市觅渡中学。
3、服务对象:在校学生及其家庭、教职员工。
4、服务需求:
4.1服务内容:
(1)个案服务。对有较突出成长需求的学生开展个案服务(或个案管理),发掘服务对象成长需求,制定成长方案,协助其建立“家庭—学校—朋辈”支持网络。
(2)成长课程。围绕青少年正面成长能力、青春期教育、校园暴力预防、安全教育、职业生涯规划等主题,组织开展成长课堂、成长小组、主题班会等形式的服务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提升相关能力。
(3)深度家访。根据学生需求与教师转介,探访有需要的家庭,了解家庭结构、家庭关系、家庭资源、家庭困境,提供社工服务和督导,绘制家庭生态图,建立家庭需求档案;发掘家庭能力,使之能以更适切的方法解决家庭教育问题。
(4)家长工作坊。针对需求开展不同主题的家长工作坊,传递积极的亲职教育观,演练亲子沟通技巧,提升家长亲职教育能力与素养。
(5)形成服务指南。总结学校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形成学校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科学规范、正确引导社会工作服务行为,保障服务质量。
4.2服务数量:
服务内容 | 单位 | 数量 |
专业咨询 | 次 | 60 |
个案工作 | 案 | 25 |
次 | 120 | |
小组工作 | 组 | 4 |
次 | 12 | |
成长课程 | 节 | 80 |
深度家访 | 次 | 60 |
家长工作坊 | 次 | 4 |
服务指南 | 份 | 1 |
5、人员配备要求:配备全职专业社工不少于2名。
(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
方式:
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2、申领CA 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磋商时间截止前上传提交,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5、咨询电话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3)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客服qq:751281184,864274166
咨询电话:13914088964
(4)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69820826
信息管理部:0512-69820825
(5)签章使用问题:
客服qq:3269174593、2296439417
咨询电话:4006776800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2月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2月7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3个标段。磋商供应商可以按采购文件要求有选择地只响应其中一个或几个标段,也可以响应全部标段,按标段顺序开标,本次采购每个响应单位的累计成交标段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两个。若响应单位按评审方法被确定为成交候选人的标段数超过上述规定的成交数量限定原则,则依开标顺序,按先开先中的原则,确定该响应单位的成交标段,其余标段将自动失去成交资格并且由该标段的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次高的响应单位获得成交资格。
3、疫情期间特别说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响应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其他未尽事宜根据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通告及要求执行。
4、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第二届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星火计划即将开展,考虑到苏州市民政局实际需求紧迫,故须加紧采购项目的实施。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民政局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158号
联系方式:0512-82280392(魏文冬)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2楼
联系方式:0512-65161672、0512-65161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川渝、张萱
电话:0512-65161672、0512-65161797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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