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采购人),就中国银行沈阳分行全辖网点配备投诉接待区标识标牌项目进行招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银行沈阳分行全辖网点配备投诉接待区标识标牌项目
二、采购编号:24SYXBB01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1家供应商,全辖网点配备投诉接待区标识标牌。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
成交人数量:1家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9.828万元(含税)
(二)采购流程:
本项目采购流程由初步审查、递交二次报价及磋商、详细评审组成。
初步评审:
1. 采用公开挂网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登记,并领取采购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应答文件,
3.由竞争性磋商小组对领取采购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初步审查。对所有领取了采购邀请文件并提交应答文件且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进入递交二次报价及磋商(若初步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数量少于3时,该项目终止采购流程)。
递交二次报价及磋商、详细评审组成:供应商须按规定递交二次报价及磋商。磋商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方案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磋商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对递交二次报价及磋商的供应商进行详细评审。采购人将根据最终评审结果,确定不多于1名的拟授子合同供应商。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供应商的合同。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一)供应商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采购邀请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项目分包: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截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止,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采购邀请公告发布之日(含))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救等行政处罚。
8.截至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9.供应商须保证: 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3)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其他关联关系情形。
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并如实根据采购人要求作出书面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证明林
料有效性不足,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11.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供应商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
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供应商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采购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栽,也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14.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采购方要求。
1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未被宣告破产。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凡有意参加项目者,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即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上资料扫描件发送到采购人邮箱"消保办公室" <xbbgs_sy@bank-of-china.com>,邮件主题“中国银行沈阳分行全辖网点配备投诉接待区标识标牌项目“领取采购文件”,并在邮箱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采购人收到以上资料后,可发送电子版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售价:0元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金采网http://www.cfcpn.com/icm上进行发布
七、项目说明会
不涉及
八、踏勘:
不涉及
九、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5月17日14:30整。早于开始时间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5月17日14:30整。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应答文件恕不接受。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形式递交的应答文件。应答文件须密封后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应答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3号B做7楼第四会议室
十、监督举报方式:
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24-22810180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3号
十一、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采购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53号
联系人:张瑞
联系电话:22810124
采购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