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岗镇安置房办理不动产分户证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花岗镇安置房办理不动产分户证项目
项目编号:2024GSFN0066
招标(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22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12月4日
花岗镇安置房办理不动产分户证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合肥盛鑫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微路8号东海星城12栋1303
投标单价:人民币70元/套
质量:合格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肥西县花岗镇红堰安置点、舒安家园安置点、董岗安置点三期房屋分户不动产证全部办结完毕。
备注说明: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招标(采购)人名称: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四合路1号
联系人:周增燕
联系方式:1395690459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肥西县派合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1室
项目负责人:夏腾飞
联系电话:0551-68825072
公示期:2024年12月4日至2024年12月6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肥西县派合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上派镇紫石路与佛光路交叉口肥光办公区3号楼2楼3211室,联系电话:0551-68825072。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花岗镇人民政府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1-68406695。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肥西县派合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