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2025年金沙江四川省(屏山段)河道砂石开采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0841.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6/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jsw-2023004
预算金额20841.6万元
招标联系人吴女士0831-38536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9
公告正文
2023-2025年金沙江四川省(屏山段)河道砂石开采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金沙江屏山段河道采砂规划(2023-2027年)》《金沙江四川省(屏山段)河道采砂2023年度实施方案》及相关批复,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拟对2023-2025年金沙江四川省(屏山段)河道砂石开采劳务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YJSW-2023004
二、招标项目:2023-2025年金沙江四川省(屏山段)河道砂石开采劳务服务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预算金额:20841.6万元
四、项目基本情况一览表
项目名称
采砂河段
本年度控制开采量
(万t)
本次招标服务抽砂船数量(艘)
不含税开采最高限价(元/吨)
不含税行船转运到指定岸边转运点最高限价
(5公里以内,元/吨)
不含税单价的合价最高限价
(元/吨)
备注
卵石
河砂
卵石
河砂
卵石
河砂
金沙江四川省(屏山段)河道砂石开采劳务服务项目
2023年 KCQ07-1(锦屏镇附城村至书楼镇新大村) KCQ07-2(书楼镇金江村至辣子村) KCQ07-3(书楼镇辣子村) KCQ08(书楼镇宝宁村)
263
3
11.10
/
4.5
/
15.6
/
1、各开采段具体起始点以规划批复和年度实施方案批复中的坐标点为准。
2、开采服务增值税税率13%;
水运服务增值税9%。
3、供应商需对开采价和运费实行分开报价。
2024年
KCQ06-1(新安镇新开村至胜利村) KCQ06-2(锦屏镇青年村至新安镇龙桥村) KCQ07-1(锦屏镇附城村至书楼镇新大村) KCQ07-2(书楼镇金江村至辣子村) KCQ07-3(书楼镇辣子村) KCQ08(书楼镇宝宁村)
527
2025年 KCQ05-1(新安镇红丰村至大坪村) KCQ05-2(新安镇大坪村至金星村)
KCQ06-1(新安镇新开村至胜利村) KCQ06-2(锦屏镇青年村至新安镇龙桥村) KCQ07-1(锦屏镇附城村至书楼镇新大村) KCQ07-2(书楼镇金江村至辣子村) KCQ07-3(书楼镇辣子村)
546

备注:
1、卵石水上运输单价分阶梯增加运费,5-10公里以内,每增加一公里多加0.2元;10公里以上,每公里增加0.15元;超出县域范围运费另谈。开采河砂不单独报价,河砂开采单价在卵石开采单价报价基础上加2元,水上运输单价在卵石水上运输单价报价基础上加1元。
2、本次招标不接受与其他招标人尚未解除合同关系的船舶(投标人)参与竞标。
3、投标申请人需对所有开采河段进行报名及综合报价,最终选择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三名投标人作为中标人,中标人需服从招标人的安排,并按招标人的要求开展具体采砂工作。
4、本项目实行油价联动机制,即:目前开采及水运单价是锁定在签订合同之日油价基础上的单价,如油价调整幅度在正负5%以内,开采及水运单价不做调整;如调整幅度超过正负5%,开采及水运单价则相应调整。其中开采单价调整金额为:中标单价*0.5*(调整后油价-现行油价)/现行油价;水运单价调整金额为:中标单价*0.2*(调整后油价-现行油价)/现行油价。
5、开采地点由甲方下达的开采任务书为准。
五、招标项目简介:本项目共8个采砂河段按年度实施方案分三年完成。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六、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与自然人均可报名。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打印并盖公章。其查询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有效;若查询无果提供相关截图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3)投标人应熟悉四川省金沙江(屏山段)河道砂石开采作业的相关情况。投标的开采作业船舶应具有船舶所有权证、国籍证、合格船舶检验证书、船主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且需提供投标船员船员证;投标的开采船舶制造日期在2017年6月1日之后,且于2023年6月1日前在海事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有效年检。
(5)投标人如需租赁开采船舶,租赁服务期限必须覆盖本次招标服务期限。如出现同一艘开采船舶租赁给多家投标人的处无效标。
(6)投标人应具有将各标段河道砂石进行开采、船运至招标人指定岸边临时转运点的能力(提供相应承诺),投标人必须对拟参选标段的采区、开采范围、开采环境、运输环境有详细的了解,做出正确的报价,因投标人了解调查不详细,导致其不能顺利开采的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7)实际开采量至少达到招标人下达开采量的80% ,若因中标人原因实际开采量未达到招标人下达开采量的80%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投标人应熟悉《四川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宜水函【2022】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本次开采活动,并提供承诺函。
(9)所有参与投标的采砂船舶及船主近三年内无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自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7日09:00-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宜宾市屏山县岷江大厦12楼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获取。供应商可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如网上报名,请将以上材料扫描发送至公司邮箱:547610196@qq.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我司将发送本项目招标文件至投标单位邮箱。
(2)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有效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复印件、投标人报名表(全部资料加盖公司鲜章)。(投标人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必须核实准确的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若因错误信息给投标人的投标资格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29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12楼会议室。
十、本招标公告在屏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屏山县岷江大厦12楼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831-3853606
屏山县宜江水务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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