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CG-HN-2021-174(财2021年第491号)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招标结余资金)棉被、编织袋采购第1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省添裕纺织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张村镇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柒仟壹佰玖拾元整(小写:11719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1 |
棉被 |
厂家: 安徽省添裕纺织品有限公司 品牌:添裕暖 型号:2100mmx1600mm |
床 |
1724 |
68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产炜平、吴峻峰、陈静、程孝儒、陈丽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收费金额见招标文件,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应急管理局、安徽独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金瓯商务广场23F,联系电话:0556-4058999、1735561288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4611330。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怀宁县应急管理局
地 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32号
联系方式: 0556-4611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安徽独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金瓯商务广场23F
联系人: 徐安明
联系方式: 0556-4058999、173556128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李娟
电 话: 0556-461115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