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怀宁县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招标结余资金)棉被、编织袋采购(第1包)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11.7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1/12/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7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独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安明0556-405899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CG-HN-2021-174(财2021年第491号)

二、项目名称:怀宁县2020年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招标结余资金)棉被、编织袋采购第1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省添裕纺织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安徽省亳州市利辛县张村镇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柒仟壹佰玖拾元整(小写:1171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生产厂家、品牌、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元)

1

棉被

厂家: 安徽省添裕纺织品有限公司

品牌:添裕暖

型号:2100mmx1600mm

1724

68

五、评审专家名单: 产炜平、吴峻峰、陈静、程孝儒、陈丽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见招标文件,收费金额见招标文件,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怀宁县应急管理局、安徽独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金瓯商务广场23F,联系电话:0556-40589991735561288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怀宁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4611330。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怀宁县应急管理局  

址:怀宁县高河镇政和路132号

联系方式:   0556-46111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安徽独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庆市怀宁县高河镇育儿路金瓯商务广场23F

联系人:  徐安明  

联系方式: 0556-405899917355612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娟

电  话: 0556-461115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二〇二一年十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