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诏安县城区东溪左岸(桥东溪雅至澳仔头)防洪堤工程已批准建设,比选人为诏安县桥东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财政筹措解决,委托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茂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邀请比选。
一、项目概况
1.1、比选人:诏安县桥东镇人民政府。
1.2、项目名称:诏安县城区东溪左岸(桥东溪雅至澳仔头)防洪堤工程施工监理。
1.3、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审核价12371113.74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河道长度3.5km(东溪、苦溪分流口至澳仔头橡胶坝),防洪堤改造加固长度3.294km(东溪左岸溪雅至澳仔头),改造饮水闸4座。主要建设内容为:堤岸护坡改造、堤顶路面改造、新建交通便道、水闸改造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书)。
1.4、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城区东溪左岸(桥东溪雅至澳仔头)防洪堤工程的施工图所有项目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阶段的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合同、信息、安全管理,协调项目内部关系等内容的监理,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的范围内容为准。
1.5、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以及完成监理合同约定的全部监理工作内容。
1.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4)参加比选活动前一年内(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中介机构或及其负责人未因经营活动违法违规被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无弄虚作假骗取比选资格;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6)未被有关部门禁止或限制承接国有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业务;
(7)法律、法规、相关规章规定的其它条件。
凡不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中介机构,均不得参加比选活动,即使参加也不得中选或中选被取消。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15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北京时间)到福建茂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光良街丹诏大道333号南湖1号地块十20幢204室报名并领取比选文件等相关资料。
四、比选保证金
4.1、比选保证金金额:人民币4000 元;
4.2、比选保证金提交方式:以现金形式缴纳;(信封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4.3、比选保证金提交时间:与参选文件同时递交。
五、监理服务费
5.1、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为参考依据,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以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监理服务费最高费率(计费基价按照工程预算审核价执行)控制为:2.5%,不论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监理服务收费计费均不做任何调整。
5.2、投标报价是投标人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完成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完成本比选项目自监理合同订立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归档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止的整个监理服务期限的监理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在合同实施期间,监理报酬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工期延长、工程量增减而进行调整。
5.3、在合同实施期间,监理费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实际施工工期、工程造价的变动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六、比选办法
本比选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低价中选法。
七、比选时间、地点
7.1、比选时间:2022年5月23日15时30分(比选申请文件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
7.2、比选地点:诏安县桥东镇人民政府会议室—福建茂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代表处 ;
7.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比选人不予接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邀请招标公告在《漳州市诏安县人民政府》(http://www.zhaoan.gov.cn/)网站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比选人:诏安县桥东镇人民政府
地址:诏安县桥东镇; 邮编:3635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906941914
比选代理机构:福建茂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光良街丹诏大道333号南湖1号地块十20幢204室;邮编:363500;
联系人:小沈; 电话:0596-3325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