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政府办公楼除险加固修筑护坡挡土墙等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11月23日
采购人(全称):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城步苗族自治县宏源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政府办公楼除险加固修筑护坡挡土墙等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同
2、采购项目名称: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政府办公楼除险加固修筑护坡挡土墙等建设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城步财采计[2020]000071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工程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护坡挡土墙等项目(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6.工程承包方式:
(1)承包范围内工程实行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在合同执行期间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涨、跌幅超过省及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期间发布的预算价格的3%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按实际发生及签证为准,结算时,按实际增减;以财评结算认定为准。
(2)主要工作内容:根据施工图、甲方确认的图纸设计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答疑等文件所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711887.85元
大写:柒拾壹万壹仟捌佰捌拾柒元捌角伍分
(2)合同价格形式:最后以财评结算为准。
三、工期、地点
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2月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40天。
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
四、质量标准及安全生产
乙方严格按照本工程施工合同执行,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同行业合格标准。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完全负责。乙方对承包范围工程量负有完全责任并严格依照施工图设计、图纸会审等设计文件要求施工,并完全负责整个项目建设的安全生产,甲方概不负责安全问题。甲方及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做好日常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及签证。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即行依相关规定程序开工,完成工程量70%以上可借支进度款60%,工程完工90%可借支工程款80%,余款待验收合格进行财评结算后一次性付清。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20-11-18生效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4份,采购人执2份,供应商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原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原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0年11月18日
合同订立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营镇人民政府
十、合同主体
甲方:(公章) |
乙方:(公章) |
法定代表人:杨林仕 |
法定代表人:贺世英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李青峰 |
电话:15873775758 |
电话:15173923967 |
传真: |
传真: |
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长安 营镇人民政府 |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城步县城西路26号 |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邵阳城步支行 |
|
帐号:43001575065050000328 |
暂无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