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川区圣水河流域河道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答疑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永川区圣水河流域河道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招标文件答疑补遗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为准。
一、答疑文件
质疑1:不要求业绩啊?带项目经理答辩?项目经理可以带资料进去吗?
回复:1.本招标项目未要求业绩。2.本招标项目设有项目经理答辩。3.项目经理答辩时可携带纸质资料进入答辩室。
质疑2:招标文件第32页要求答辩人须提供本表第 10.13 款规定的身份证明材料,但招标文件中并无第 10.13 款内容,请明确答辩人须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有哪些?
回复:1.已作调整,详见本次发布的补遗文件。2.答辩人参加答辩须提供的身份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0款。
质疑3:本项目是否需要报建?是否需要单独办理施工许可证?
回复:1.本招标项目须报建。2.本招标项目须办理施工备案,不单独办理施工许可证。
质疑4:本项目有无业主评委参与本次项目的评标工作,请明确答复,谢谢
回复: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质疑5:上级资金占比本项目比例?是否到位?能否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
回复:1.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自筹。2.资金已落实。3.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款及第四章合同已明确了工程款支付要求,甲乙双方均应按合同约定条款履约。
质疑6:有几名业主专家?明确一下
回复: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
二、补遗文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3款第3条内容修改为:
3.开标会结束后,答辩人在重庆市永川区公共资源事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签到并等待答辩。招标人在现场核验答辩人身份(答辩人须提供本表第10.10款规定的身份证明材料),核验不合格的不得参加答辩。
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惠永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永川区益川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6日
[50011820240719001010101].CQCF
永川区圣水河流域河道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pdf
永川区圣水河流域河道水质提升及生态修复工程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