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5224-31-01-538479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来县前詹镇前詹村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来县前詹镇前詹村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惠来县前詹镇前詹村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地点 | 惠来县前詹镇前詹村土名“下王坑”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建设资金除“百千万工程”结对帮扶企业助力以及申请债券、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涉农资金、典型镇培育资金等资金外,不足部分由镇人民政府自筹解决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惠来县前詹镇前詹村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建设集农产品批发零售市场、农副产品展示厅、长者食堂、典型村展示厅、百货商场、餐饮、冷链等为一体的商业综合体,系建筑面积约9741.48平方米,主体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项目概算总投资:2987.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67.2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62.06万元,预备费58.59万元。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现场指导与监督、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等相关服务)、施工(工程施工范围包括工程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总工期:365个日历天(总工期含施工图设计周期6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305个日历天。设计周期需配合工程施工进度)。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6067200.00元,其中:设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394800.00元,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为25672400.00元。 工程质量要求:(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及行业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合格)。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工期 | 365个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26067200.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满足)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有效限内; 2.本次招标惠来县前詹镇前詹村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任务方)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设计任务方)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的项目经理,并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4)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类)证书。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2)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为负责施工任务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2家。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 “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5.近三年(指2021年度至2023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的经审计财务报表(若为最新年度成立公司,则提供最近年度财务相关资料即可;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为所有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截图)。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11月5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12日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用CA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选择“揭阳市”进入揭阳专区电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5200/index),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上传并保存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如果投标文件非因交易平台系统异常导致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完毕的,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逾期导致不能上传到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1月27日 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来分中心开标室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招标人 | 惠来县前詹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前詹镇政府 | |
招标人联系人 | 方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3- 6737036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揭阳市榕城区东泰路以北,东泮村东雅园38、39号第7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洪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3-8212178 | |
招标监督机构 | 惠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3-6682384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投标注意事项 本次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 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选择“揭阳市”进入揭阳专区电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5200/index)进行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须自行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进入揭阳专区网站“服务指南”“数字证书”查看“SZ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GD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粤企签移动数字证书操作指引”,自行选择办理数字证书,以便后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上传疑问请咨询交易中心技术人员。 3、投标人可通过远程开标方式参加线上开标并解密,请投标人注意解密时间,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投标人可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进入揭阳专区的服务指南中获取开标流程。 4、技术支持电话:0663-8071661 |
附件一: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惠来县前詹镇前詹村农产品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各方应承担的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