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第八师团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勘察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第八师团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勘察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团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2240726)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产业发[2024]545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八师133团、136团、141团、142团、144团、147团、148团和149团
3.工程规模:第八师团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主要包括第八师石河子市下辖8个团场8个镇(133团、136团、141团、142团、144团、147团、148团和149团)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改造规模如下:
(1)提标改造133团(红光镇)1500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提标改造136团(小拐镇)2000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3)提标改造141团(北野镇)2000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4)提标改造142团(新安镇)3000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5)提标改造144团(钟家庄镇)1500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6)提标改造147团(十户滩镇)4000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7)提标改造148团(西营镇)3000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8)提标改造149团(东阜城镇)2000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 资质等级及范围: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有与本工程项目类似业绩,技术力量雄厚,综合业务能力强,社会信誉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3 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1月21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11月26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3)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八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993-2015570
十一、联系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第八师团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8004002240726)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发改产业发[2024]545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八师133团、136团、141团、142团、144团、147团、148团和149团
3.工程规模:第八师团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主要包括第八师石河子市下辖8个团场8个镇(133团、136团、141团、142团、144团、147团、148团和149团)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改造规模如下:
(1)提标改造133团(红光镇)1500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提标改造136团(小拐镇)2000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3)提标改造141团(北野镇)2000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4)提标改造142团(新安镇)3000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5)提标改造144团(钟家庄镇)1500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6)提标改造147团(十户滩镇)4000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7)提标改造148团(西营镇)3000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8)提标改造149团(东阜城镇)2000m³/d污水处理厂一座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E6608004002240726001001 | 第八师团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勘察 | 第八师团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勘察工作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及后续服务工作。 | 365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 资质等级及范围: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有与本工程项目类似业绩,技术力量雄厚,综合业务能力强,社会信誉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
3.3 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zxgk.cour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 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1月21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11月26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1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3)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1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八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石河子政府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993-2015570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石河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石河子开发区分公司 | |||||
地 址: | 石河子市 | 地 址: | 石河子开发区东六路70-5号 | |||||
联 系 人: | 池子程 | 联 系 人: | 赵艳玲、杨玲玉 | |||||
电 话: | 0993-2602087 | 电 话: | 0993-6659889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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