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2023年杂草灌木清理及垃圾清运服务招标公告(2023-JQZSBJ-F3001)(第1包)
金额
27.2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3-jqzsbj-f3001
预算金额27.2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某部2023年杂草灌木清理及垃圾清运服务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部2023年杂草灌木清理及垃圾清运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JQZSBJ-F3001
三:预算金额:27.24万元
四:服务期限: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五、项目概况
(一)除草
1、工程量:对9处场地约240亩区域(具体面积以实地为准)杂草、灌木进行清除并外运,食宿自理。
2、工程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台区、大兴区、顺义区、房山区、通州区、延庆区。
(二)垃圾清运
1、工程量:对22处场地约620亩区域(具体面积以实地为准)垃圾进行清除并外运,食宿自理。
2、工程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东城区、朝阳区、怀柔区、丰台区、顺义区、通州区、延庆区。
乙方负责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意外伤害险等,所有安全等责任乙方全权负责。如发生伤亡等意外情况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及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进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发售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4日(09:30—11:30,13:30—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发售地点:网上发送。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六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四)申领方式
线上发送。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824863236@qq.com, 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30日13时00分至13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三)报价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伟、姜琳琳、喻晓娇
办公电话:010-88018616
移动电话:15210093854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褚助理
办公电话:66795447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名称:某部2023年杂草灌木清理及垃圾清运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3-JQZSBJ-F3001
三:预算金额:27.24万元
四:服务期限: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30日
五、项目概况
(一)除草
1、工程量:对9处场地约240亩区域(具体面积以实地为准)杂草、灌木进行清除并外运,食宿自理。
2、工程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丰台区、大兴区、顺义区、房山区、通州区、延庆区。
(二)垃圾清运
1、工程量:对22处场地约620亩区域(具体面积以实地为准)垃圾进行清除并外运,食宿自理。
2、工程地点:北京市西城区、东城区、朝阳区、怀柔区、丰台区、顺义区、通州区、延庆区。
乙方负责工作人员的工资和意外伤害险等,所有安全等责任乙方全权负责。如发生伤亡等意外情况均由乙方全部承担。
六、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及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进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发售时间: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4日(09:30—11:30,13:30—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发售地点:网上发送。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六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注: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四)申领方式
线上发送。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824863236@qq.com, 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30日13时00分至13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三)报价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伟、姜琳琳、喻晓娇
办公电话:010-88018616
移动电话:15210093854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褚助理
办公电话:6679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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