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元氏县电力线路入地项目设计施工EPC一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4/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元行审审字[2024]13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杨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日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叶存彬0311-8918567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30
公告正文
元氏县电力线路入地项目设计施工EPC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元氏县电力线路入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元氏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元氏县电力线路入地项目、元行审审字[2024]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元氏县电力线路入地项目设计施工EPC一标段。
2.2建设地点:盛元路、人民路、昌盛街(常山路至人民路段)
2.3工程概况:盛元路(含35千伏)
工程概况:新建电缆总长 19281 米(其中:新建 35 千伏线路220 米、10 千伏线路 15900米、0.4 千伏线路 3161 米)、排管3661 米、直埋管 1060 米、拉管2098 米、沿墙套管 60 米、混凝土电缆井101 座、箱式变压器 23 座、环网柜 20套、电缆分支箱25台、高压计量箱 2 台、新立钢杆 2基;路面恢复 32726.18平方米(其中:沥青路面 295.75 平方米、便道砖 32430.43 平方米);拆除架空线8800米、杆塔 84 基、变压器 18台。
人民路、昌盛街(常山路至人民路段)(含35千伏)
工程概况:新建电缆总长 25352 米(其中:新建 35 千伏线路2670 米、10 千伏线路15130 米、0.4 千伏线路 7552 米)、排管 4086 米、直埋管1890 米、拉管 1891米、混凝土电缆井 118座、箱式变压器 24 座、环网柜 22套、电缆分支箱59 台、高压计量箱 2 台、新立钢杆 5 基;路面恢复 13365.47平方米(其中:沥青路面11879 平方米、便道砖 1486.47 平方米);拆除架空线 13400 米、杆塔 96 基、变压器26台。
2.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210天,其中设计服务期限:30天。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负责与相关专业部门沟通、协调各项工作,完成全部施工内容,项目设备采购、安装、试运行正常,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同时具备1、2 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兼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施工单位人员)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应注册在本单位)(建造师临时证书无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为设计单位人员)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注: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3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4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人数不得超过两家(≤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6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均应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4 月 8 日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每日上午 0: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2:00 时至 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4 月 30 日 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日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元氏县常山路125号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南大街75-5号西美五洲天地小区南区17-3-904
邮 编: 050000 邮 编: 050000
联 系 人: 杨科长 联 系 人: 叶存彬
电 话: 0311-86530160 电 话: 0311-89185677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rgcgl@126.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评审”“远程异地”政策,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监督单位:元氏县招标办。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房建施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7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6、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杨科长(0311-86530160);叶存彬(0311-89185677)。
招标文件如下:
元氏县电力线路入地项目设计施工EPC一标段.HBZ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元氏县电力线路入地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元氏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元氏县电力线路入地项目、元行审审字[2024]1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元氏县电力线路入地项目设计施工EPC一标段。
2.2建设地点:盛元路、人民路、昌盛街(常山路至人民路段)
2.3工程概况:盛元路(含35千伏)
工程概况:新建电缆总长 19281 米(其中:新建 35 千伏线路220 米、10 千伏线路 15900米、0.4 千伏线路 3161 米)、排管3661 米、直埋管 1060 米、拉管2098 米、沿墙套管 60 米、混凝土电缆井101 座、箱式变压器 23 座、环网柜 20套、电缆分支箱25台、高压计量箱 2 台、新立钢杆 2基;路面恢复 32726.18平方米(其中:沥青路面 295.75 平方米、便道砖 32430.43 平方米);拆除架空线8800米、杆塔 84 基、变压器 18台。
人民路、昌盛街(常山路至人民路段)(含35千伏)
工程概况:新建电缆总长 25352 米(其中:新建 35 千伏线路2670 米、10 千伏线路15130 米、0.4 千伏线路 7552 米)、排管 4086 米、直埋管1890 米、拉管 1891米、混凝土电缆井 118座、箱式变压器 24 座、环网柜 22套、电缆分支箱59 台、高压计量箱 2 台、新立钢杆 5 基;路面恢复 13365.47平方米(其中:沥青路面11879 平方米、便道砖 1486.47 平方米);拆除架空线 13400 米、杆塔 96 基、变压器26台。
2.4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工程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210天,其中设计服务期限:30天。
2.6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工作,负责与相关专业部门沟通、协调各项工作,完成全部施工内容,项目设备采购、安装、试运行正常,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全部工作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同时具备1、2 资质)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兼项目施工负责人,应为施工单位人员)资格要求: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应注册在本单位)(建造师临时证书无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应为设计单位人员)应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注: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3.3 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成员)应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
3.4 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人数不得超过两家(≤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分工认定,牵头人对招标范围内的设计、施工总负责。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成员共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6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联合体的均应提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4 月 8 日至 2024 年 4 月 12 日,每日上午 0: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2:00 时至 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4 月 30 日 9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日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家庄市元氏县常山路125号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南大街75-5号西美五洲天地小区南区17-3-904
邮 编: 050000 邮 编: 050000
联 系 人: 杨科长 联 系 人: 叶存彬
电 话: 0311-86530160 电 话: 0311-89185677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hrgcgl@126.com
网 址: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账 号: /
本项目实行“双盲”“分散评审”“远程异地”政策,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监督单位:元氏县招标办。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驱动安装程序下载20210705》、《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房建施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7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6、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杨科长(0311-86530160);叶存彬(0311-89185677)。
招标文件如下:
元氏县电力线路入地项目设计施工EPC一标段.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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