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sth2024-03
预算金额44.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先生0875-213288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26
公告正文

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内道路修缮工程
(招标编号:BSTH 2024-0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保山市,昌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内道路修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444058.81 元,招标人为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原有混凝土路面拆除 102.3 平方米;混凝土路面恢复 81.9 平方米;挖土方 12.24 立方米;C20 混凝土垫层 2.04 立方米;排水沟支砌 3.26 立方米;排水沟抹灰 35.36 平方米;塑钢沟盖板 13.6 平方米;铸铁盖板 18 个;原有混凝土地面凿毛 3526.64 平方米;玻纤格栅 200 平方米;画标线 500 平方米;AC-16 沥青混凝土层(6CM)3526.64 平方米;其他零星修缮等。
详细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内道路修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内道路修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 告及报表或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磋商申请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1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磋商申请人由小型、微型企业承接的工程,其报价给予 3%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 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3.2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 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注册证书、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者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 社保证明。未在其他项目(包括在建项目、已中标未开工项目和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 目)担任工程承包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采购单位同意 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3 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 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 款对参与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磋商申请将被拒绝。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16 日 08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22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者电子邮件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昌宁县三川大酒店二楼小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昌宁县三川大酒店二楼小会议室
七、其他
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内道路修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内道路修缮工程的潜在磋商申请人应在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 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STH 2024-03
2.项目名称: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校园内道路修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444058.81 元。
5.最高限价:¥ 444058.81 元。
5.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原有混凝土路面拆除102.3平方米;混凝土路面恢复81.9平方米;挖土方 12.24 立方米;C20 混凝土垫层 2.04 立方米;排水沟支砌 3.26 立方米;排水沟抹灰 35.36 平方米;塑钢沟盖板 13.6 平方米;铸铁盖板 18 个;原有混凝土地面凿毛 3526.64 平方米;玻纤格栅 200 平方米;画标线 500 平方米;AC-16 沥青混凝土层(6CM)3526.64 平方米;其他零星修缮等。详细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工程实施地点: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园内。
(3)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共划分为 1 个标包,拟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必须对本标包整 体提交磋商申请,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及竞争性磋商文件。
(4)发包方式:总包,交钥匙工程,禁止转包、禁止非法分包。
(5)合同价确定:总价合同,总价及单价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不得改变,若设计方案在工程 实施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变更则总价及单价均不得变更。
(6)付款方式:采购人与成交人合同约定。
6.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合同签订后 30 个日历天完成。
7.质量标准:符合采购项目涉及的不同专业的现行行业标准及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一次性 验收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磋商申请。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 告及报表或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磋商申请人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磋商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1 个月依法 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 1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磋商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磋商申请人由小型、微型企业承接的工程,其报价给予 3%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 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 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参与本项目的磋商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2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 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注册证书、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者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 3 个月 社保证明。未在其他项目(包括在建项目、已中标未开工项目和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项 目)担任工程承包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采购单位同意 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3.3 磋商申请人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惩戒对象”“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 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 款对参与各磋商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其磋商申请将被拒绝。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1 月 16 日至 2024 年 1 月 22 日(五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8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8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传媒大厦 2 号楼 B 座 15 楼)。
3.方式:
(1)现场获取:磋商申请人请于本公告规定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内将营业执照(社会信 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被授权 人授权书(含拟参加磋商的项目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企业资质证书及建造师证书加 盖公章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电子邮件获取:磋商申请人将文件费汇款至指定账户后,发送邮件至 583626157@qq.com 获取磋商文件(word 版)及其它资料(若有),代理机构对电子邮件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提供 纸质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邮件主题应采用固定格式及内容如下:“项目编号”+“项目名 称”+“供应商名称”,邮件应附报名费缴费/转款凭证、开票信息、联系人及电话),账户信 息如下:
招标公司名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全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永昌支行
账 号:53001728637050774923
4.售价:¥500.0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 年 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宁县三川大酒店二楼小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 年 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昌宁县三川大酒店二楼小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8000.00 元。
2.本项目磋商保证金形式为转账。
2.1 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永昌支行
谈判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账号:53001728637050774923
业务咨询电话:0875-2132885
3.公告发布媒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开发布。
4.招标代理费(成交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费(成 交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昌宁县田园镇达丙社区小高桥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189087508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传媒大厦 2 号楼 B 座 15 楼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875-2132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875-213288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
地 址:昌宁县田园镇达丙社区小高桥
联 系 人:杨老师
电 话:1890875080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 2 号楼 B 座 15 楼 1505 号 联 系 人: 赵先生
电 话: 0875-2132885
电子邮件: 58362615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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