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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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普立万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次迁改扩建项目 受理号(号)20230015495项目名称东莞市普立万电子有限公司第二次迁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大朗水新路201号301室建设单位东莞市普立万电子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深圳市格律诗环境技术有限公司项目概况东莞市普立万电子有限公司新厂区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大朗水新路201号301室,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3°56′27.270″、北纬22°54′47.760″。项目总投资150万元,占地面积1900m2、建筑面积1900m2;主要生产加工硅胶线、PVC电子线、铁氟龙电线,年产硅胶线80万米、PVC电子线30万米、铁氟龙电线30万米。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项目设置集气罩对混炼、押出、印字、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废气收集后经配套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焊锡工序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废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由市政截污管网引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不会对项目附近地表水体、纳污水体造成不良影响;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集交给专业回收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分类妥善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减震、距离的衰减和墙体的阻隔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公众参与情况相关环保措施承诺1、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2、加强污水处理设施(三级化粪池)的管理,定期清污;3、固体废弃物定期清理。公示时间2023-08-02联系人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大朗分局联系电话0769-83137861通讯地址东莞市大朗镇政通路1号B栋初步审查意见一、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等相关问题。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初步审查意见附件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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