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11-330225-04-01-882634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老师0574-6588260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立颖0574-8729890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象山县新桥镇农村共富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设计)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新桥镇农村共富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以项目代码2411-330225-04-01-882634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非财政性资金)及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新影节能环保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新影节能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安投资约8300万元,建设规模:约10725.56㎡(约16.01亩),总建筑面积约1627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305㎡,地下建筑面积2972㎡。建设地点:位于新桥镇灵岙村。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优化、初步设计(含扩初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各项深化设计、施工阶段现场指导与配合工作(包括全部设计文件的汇总),上述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设计阶段的总平面(规划)设计、建筑、结构、基坑围护专项设计、给排水(含消防水)、消防、人防、电气、暖通、智能化弱电、市政工程(道路及基础设施、综合管线)、园林景观、海绵城市、工业化装配式、外立面泛光、幕墙、建筑节能、标识标线(包括地上地下及人防区域)等各专业设计和经济技术指标复核(含图纸规整)、日照分析(若需要)等技术服务,以及在采购和安装施工阶段的深化设计技术审核和施工期间的现场技术配合服务。2.3 服务期限:总设计周期为45日历天。合同签订后,5天内完成设计方案优化;方案通过后15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批准后25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需达到国家规范的编制深度要求且满足图审要求)。2.4 质量要求: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确保通过各部门审批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象山县新桥镇农村共富服务设施建设项目 (设计)
(一)投标人3.1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主设计师)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三)其他 3.4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5.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新影节能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丹西街道滨海大道929号2402-01室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74-6588260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名汇东方大厦19楼
联系人:周立颖、潘萍霞、沈鑫侃
联系电话:0574-87298907
电子邮件:246821240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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