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晋县文化艺术中心项目二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晋县文化艺术中心项目二期工程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宁晋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宁发改[2019]191号文件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晋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统筹解决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宁晋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32650.26平方米(包括图书馆6338.38平方米,文化馆4539.2平方米,城市规划展览馆3819.8平方米,报告厅3525.62平方米,其它配套建筑2491.25平方米;地下室11936.01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按要求完成二期工程设计内容,包括:①展陈专项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及相关服务等设计内容;②室外管网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③景观绿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④其他。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的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的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以及上设计资质。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1.3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评标过程中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的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特别说明:本项目执行“双盲”评审,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供应商名称等信息,评审小组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15 09:00 至 2023-12-22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或“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1-05 14: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宁晋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宁晋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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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宁晋县西关街62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3号天元商务大厦12层 |
邮编: | 055550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田园 | 联系人: | 韩宁、刘文军、魏振平 |
电话: | 0319-5890269 | 电话: | 0311-86063928 |
传真: | 0319-5890269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yxcgxm@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安支行 |
帐号: | / | 帐号: | 6160120190000005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