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筠连县沐爱镇中心卫生院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64.7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7/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筠政采〔2022〕13-2号
预算金额71.8万元
招标公司筠连县沐爱镇中心卫生院
招标联系人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0831-7720485
中标公司宜宾巨亚商贸有限公司64.7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筠连县沐爱镇中心卫生院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15272022000027
二、项目名称: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柴油发电机组):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宜宾巨亚商贸有限公司 | 宜宾市翠屏区合江街60号1幢1单元12层15号 | 647,400.00元 |
合同包1(柴油发电机组):
货物类(宜宾巨亚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电机 | 电机 | 佳轩 | 落地安装; 成套配置,满足技术参数的验收要求。 | 1(项) | 647,400.00 | 647,400.00 |
谢键、刘飞、罗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无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柴油发电机组): 0万元。收取对象:无。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应及时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查询成交通知书”模块中自行打印成交通知书,并送交1份给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筠连县沐爱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筠连县沐爱镇荷花社区
联系方式:159841499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宜宾市筠连县筠连镇惠民街51号
联系方式:0831-7720485,0831-7726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交易受理股
电话:0831-7720485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
2022年07月28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筠政采〔2022〕13-2号筠连县沐爱镇中心卫生院柴油发电机组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doc 筠政采〔2022〕13-2号筠连县沐爱镇中心卫生院柴油发电机组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doc
采购代理机构: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采购人:筠连县沐爱镇中心卫生院(货物类)谈判文件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编号:筠政采〔2022〕13-2号
第四章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23-第三章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23-第二章谈判须知…………………………………………………-6-第一章谈判邀请…………………………………………………-23-目录2022年7月
第十章谈判内容及相关规定……………………………………-26-第九章谈判程序和成交标准……………………………………-33-第八章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26-第七章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26-第六章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设备清单……………………-26-第五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受筠连县沐爱镇中心卫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为委托方的柴油发电机组(财政备案号:51152722210200000060[2022]00038)组织政府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第一章谈判邀请第十四章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第十三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第十二章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40-第十一章工作纪律和注意事项…………………………………-38-
(一)公告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5日17:30(北京时间,下同)。二、谈判文件公告及获取(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二)项目内容:本次采购的货物共计1包,即:第1包: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预算价格(最高限价):718000元(大写:柒拾壹万捌仟元整)。(一)项目编号:筠政采〔2022〕13-2号。一、项目概况
四、开标方式:☑√远程在线开标;□现场开标。(一)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三、谈判保证金的交纳同时,凭数字证书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在“报名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采购文件”栏,免费获取后缀为“.pdf”的采购文件(供应商须下载此文件,才能制作电子投标或响应文件)。采购文件只在网上发布,不再提供其他发布方式。(三)获取方式:供应商必须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磋商文件。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收到已获取磋商文件的回执函。未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成功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不得对磋商文件提起质疑。(二)获取时间:2022年7月20日至2022年7月25日17:30。自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网上开标室,选择本项目进入本项目在线开标界面,并在响应文件解密环节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对本项目响应文件进行加密的数字证书完成本单位所有响应文件解密操作(即,点击解密、输入密码、密码确认)。(三)远程在线开启地点:网上开标室。(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22年7月27日10:00。(一)提交方式:网上提交。具体方式按第二章“一、须知附表”第30条和第31条办理。否则,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即:不将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导入开标系统,下同)五、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且必须采用本单位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并使用制作响应文件的本单位数字证书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同时,须携带制作和加密响应文件的数字证书到达开标现场对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否则,其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若出现无法解密的情况,则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使用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数字证书签名和加密的响应文件,视作无效投标。此外,建议使用同一家数字证书机构制发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本招标文件所指电子签章是指以单位公章或个人印章形式办理的电子签章,不包括以亲笔签名形式办理的电子签章,下同>)对同一份响应文件进行签署和加密,且在生成响应文件后,务必使用标书查看工具对响应文件进行检查,否则,其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响应文件签署六、相关事宜(七)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供应商在前来谈判前,需仔细阅读宜宾市及筠连县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按要求参加现场谈判,若未按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有权拒绝进场。(六)若本谈判文件明确规定需提供样品,则所有样品均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运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位置,即筠连县政务中心,否则,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五)因本项目需进行现场谈判,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开启当日13:00前到达筠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宾市筠连县政务中心三楼)等侯,并在筠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组织股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内进入报价地点,逾期未进入,视为放弃谈判资格。
(四)特别提醒本邀请函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并同时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三)信息发布筠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宜宾市筠连县政务中心三楼)。(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响应文件明确要求相关材料需供应商进行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按照响应文件要求使用电子签章在相应位置进行签章,并将相关材料编入响应文件。否则,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必须使用电子签章进行签章的情形外,供应商可直接输入相关名称,也可自行使用电子签章。谈判小组对供应商自愿使用电子签章进行签署的情形应予认可,但对以亲笔签名形式办理的电子签章进行签署的情形不予认可。
七、联系方式3.谈判文件中设置了可选项(用“□”标识),供采购代理机构参考,由采购代理机构自行考虑和选择,并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被采购代理机构选用,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未被采购代理机构选择。2.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是重要的保密资料,须慎重保管。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使用均具有法律效力,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需咨询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相关操作事宜,请随时拔打北京筑龙公司技术服务热线:010-86483801(工作日:8:00—19:00,非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常规问题可随时通过点击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的智能机器人进行查询;或登陆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并通过“交易指南——操作指南”路径下载查阅《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模块)操作指南(适用于供应商)》。1.为切实方便广大供应商,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已全面推行电子化。相关单位或个人如需参加宜宾市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提前办理数字证书、开通网上银行、网站注册(0831-8088828)等相关事宜,其具体办法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四川省CA互联互通驱动3.0”的通告》(详见“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通知公告”-“网站公告”栏目)。或电话联系我们0831-7720485(项目受理、标书内容咨询、保证金收退);0831-7726913(开评标组织服务等);
采 购 人: | 筠连县沐爱镇中心卫生院 | 采购代理机构: |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 |
地 址: | 筠连县沐爱镇中心卫生院 | 地 址: | 宜宾市筠连县政务中心三楼 |
邮 编: | 645250 | 邮 编: | 645250 |
联 系 人: | 罗先生 | 联 系 人: | 杨先生 |
电 话: | 15984149927 | 电 话: | 0831-7720485 |
二、适用范围一、须知附表第二章谈判须知日期:2022年7月20日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采购人 | 名 称:筠连县沐爱镇中心卫生院联系人:罗先生电 话:15984149927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 称: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地 址:宜宾市筠连县政务中心三楼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831-7720485 |
3 | 谈判文件编号 | 筠政采〔2022〕13-2号 |
4 | 项目名称 | 柴油发电机组采购 |
5 | 采购主要内容 | 本次采购的货物共计 1 包,即: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预算价格(最高限价):718000元(大写:柒拾壹万捌仟元整)。 |
6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采购。 |
7 |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 供应商应按第四、五章要求,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并添加到《宜宾市政府采购响应文件编制系统》中(该章有关资格审查文件另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
8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9 | 现场踏勘 | ☑√无 □有 |
10 | 标前答疑会 | R√无 □有: // |
11 | 合同分包 | □允许 ☑√不允许 |
12 | 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财政资金:☑√采购指标 □非采购指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718000元(大写:柒拾壹万捌仟元整)。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
13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 2022 年7月27日10:00 |
14 |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 网上递交 |
15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现场开标地点:筠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筠连县政务中心三楼)。 R√远程在线开标地点(仅适用于远程在线开标):网上开标室。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模块→选择“网上开标室”并选择本项目参与网上开标。 |
16 | 谈判小组的组建 | 谈判小组共 3 人,其中,业主代表 1 人。 |
17 | 评标方法 | 最低评标价法。 |
18 | 成交原则 |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资质、符合性审查均通过)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
19 | 成交人、成交候选人产生方式 | ☑√由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并推荐成交候选人2个。□ 由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人3个,再由采购人根据相关规定并按评审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成交人。 |
20 | 谈判保证金的交纳 | 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谈判文件中关于谈判保证金的描述均不适用于本项目。 |
21 | 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 谈判保证金将通过交易中心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宜宾分行设置的保证金网银账户原渠道退还到供应商的交款网银账户。未收取谈判保证金项目不适用。 |
22 | 履约保证金的交纳 |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总金额的%。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至采购人指定账户。 |
23 | 履约保证金退还 | 验收合格后 日内由采购人无息退还。 |
24 | 交货地点 | 见第六章 |
25 | 交货期限 | 见第六章 |
26 | 供应商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其他要求: 详见谈判文件第四、五章。 |
27 | 响应有效期 |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届满后90日历天。 |
28 | 响应文件格式 | 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资料下载”—“软件下载”栏最新发布的《宜宾市政府采购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响应文件格式为xxx.ZFTBJ。 |
29 | 响应文件的签署 | 响应文件必须采用数字证书进行签名。 备注:相关规定详见第一章第六条第(一)项“响应文件签署”。 |
30 | 响应文件份数及相关要求(份数及其包含内容等) | 网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由供应商按本章“一、须知附表”第31条“开标方式”的相关规定办理。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任何原因导致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响应文件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人自行承担。响应文件应包含宜宾市政府采购投标书,其格式为xxx.ZFTBJ。 |
31 | 响应文件开启方式(远程在线开标) | R√远程在线开标1.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系统中设置解密时间(即供应商完成解密操作的时间,下同),并下达“网上解密”指令,解密时间为30分钟。2.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https://ggzy.yibin.gov.cn/jypt/)→政府采购→网上开标室,选择本项目进入本项目在线开标界面,并在投标文件解密环节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对本项目投标文件进行加密的数字证书完成本单位所有投标文件解密操作(即,点击解密、输入密码、密码确认)。否则,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3.若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致使其投标文件未被成功解密,其本次投标视为无效投标。4.供应商若对本项目在线开标过程有任何异议,应在开标结束指令下达前提出。否则,视为供应商对本项目开标过程无任何异议。5.本招标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供样品、提交纸质材料、要求在开标会时查验相应材料等条款,均不适用于“远程在线开标”。6.供应商应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所有材料和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一切不利后果。同时,在本项目开评标活动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供应商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材料和内容进行核实,若发现有虚假情形的,依法依规和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对相应供应商进行处理,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7.因断电、断网、系统故障或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远程在线开标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开标活动中止或延迟,待在线开标系统恢复正常后继续进行开标活动。8.供应商应在本项目开标、评标过程中,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网上开标室”或“网上评标→网上澄清答疑”模块,选择投标项目并实时关注项目开标、评标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查看相关信息并未按要求处理,且影响其开标、评标结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9.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0.成功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交纳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文件成功导入开标系统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投标文件。11. 供应商参加远程在线开标的,应自行准备电脑、音视频设备,并确保设施设备运行状况良好、网络状况良好。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致使其不能正常参与开标、评标活动,或错过澄清答疑、解密等环节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现场开标1.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均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供应商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2.签到相关事宜:所有供应商均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签到并参加开标活动(因所有投标文件须现场解密),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3.开标相关事宜:(1)供应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若开标时,其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的,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2)若本招标文件明确规定需提供样品,则所有样品均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运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位置,即筠连县政务中心一楼,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3)对投标文件进行签名、加密、解密等相关规定详见第一章第六条第(一)项“投标文件签署”。(4)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5)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6)成功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成功导入开标系统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
32 | 响应文件光盘刻录要求 | 为避免光盘文件格式不兼容而造成光盘无法读取,请不要使用操作系统自带的“直接写入光盘”功能来刻录光盘。刻录光盘必须在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平台上通过光盘刻录软件(推荐使用Nero)来刻录CD光盘,刻录时选择“刻录后检验光盘数据”,且不要对电子响应文件进行压缩,否则,不接受其投标。光盘刻录完成后,必须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请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建议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运行简体中文版Windows 2000/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其方法是:将刻录光盘上的响应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相应标书编制系统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刻录后的电子标书文件进行查看。 |
33 | 响应文件的密封 | 选择有现场递交光盘一式两份的,须将刻录好的响应文件光盘(一式两份,光盘上注明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下同)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章(鲜章)。网上递交响应文件时,不适用上述规定。 |
34 | 响应文件的真实性要求(该条内容的真实性由采购人和监督部门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核实) | (1)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2)供应商声明不存在限制响应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响应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响应行为。(3)如响应文件存在虚假,或在成交候选人确定后发现的,采购人和采购行政监督部门可以取消成交候选人或成交资格。注:响应文件真实性是指:“第四、五章 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内容。 |
35 | 谈判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 |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与招投标行政监督备案的谈判文件不一致的,以备案的谈判文件为准,并对不一致的地方进行修改。没有备案的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澄清或补遗文件),不作为谈判的依据。(2)谈判文件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则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 |
36 |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 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以最后一轮报价为准)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以最后一轮报价为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37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和方法 |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须在谈判文件要求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进行,不足三个工作日的,顺延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一律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政府采购信息专网以更正公告形式公开发布,并视为已将更正内容书面通知所有获取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此期间,相关供应商应自行上网查阅相关信息;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及时查阅、下载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
38 | 供应商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1.供应商对谈判文件进行询问或质疑的,应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或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递交。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进行质疑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递交。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进行质疑的,应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递交。 |
39 | 采购资金拨付 | 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根据《验收结算书》、货物发票复印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 |
40 | 样品处理 | 若本采购文件要求提供样品的,采购活动结束后,立即退还非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并由其自行处理;待成交结果公告期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无质疑投诉或质疑投诉处理完毕且不影响中标结果的,退还非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并由其自行处理;对于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由采购人进行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 |
41 | 其他补充内容 | 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谈判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并由其收齐后集中递交谈判。供应商报价单应当填写报价单位名称、金额大小写并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同时,若是代理人参与报价的,在报价时须将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报价单一并递交,否则报价无效。 |
42 | 政采贷(合同融资)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的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无需提供财政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 提出“政采贷”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四川政府采购网相关栏目 |
43 | 核心产品 |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审委员会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柴油发电机组 。 |
44 | 谈判文件的询问、质疑 | 1.对采购文件中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货物清单内容及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证明材料要求,服务清单及服务要求,评标方法、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合同主要条款等采购需求提出的询问、质疑,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出,并由采购人按相关规定做出答复。联 系 人:罗先生联系电话:15984149927联系地址:筠连县沐爱镇中心卫生院2. 对采购组织工作和采购结果的询问和质疑,向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提出。联 系 人:杨先生 唐先生联系电话: 0831-7720485、0831-7726913联系地址:筠连县煤都大道县政务中心三楼 |
45 | 投诉渠道和方式 | 受理部门:筠连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7683561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筠连镇定水路131号附二受理投诉方式:书面形式 |
46 | 定向采购 | 非定向采购。 |
47 |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制造业 |
(一)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有关要求(二)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一)由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组织的有关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参加的谈判小组。三、谈判双方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谈判邀请中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四)投标货币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目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三)计量单位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除国际通用标识、符号、计量单位等外,响应文件资料如有外国文字,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二)响应文件的语言
响应文件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宜宾市政府采购投标书编制系统》》制作和导出,并在导出响应文件时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进行签名(注:相关规定详见第一章第六条第(一)项“响应文件签署”),其导出响应文件格式为xxx.ZFTBJ。六、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格式(二)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可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供应商如拒绝上述要求,则按放弃报价处理。(一)报价有效期为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报价有效期可以长于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五、报价有效期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九、响应文件的密封(二)光盘刻录完成后,必须检验光盘刻录的质量。检验光盘时,请不要在本机的刻录光驱上进行,应将刻录好的光盘用另外一台运行简体中文版Windows2000/WindowsXP/WindowsVista/Windows7电脑的“只读光驱”进行读取测试,其方法是:将刻录光盘上的响应文件数据拷贝到电脑硬盘上,检查拷贝是否成功,同时使用《宜宾市政府采购网上投标系统》中的【检查投标书】功能,对刻录后的响应文件进行有效性验证。(一)为避免因光盘文件格式不兼容而造成光盘无法读取,请不要使用操作系统自带的“直接写入光盘”功能来刻录光盘。刻录光盘必须在简体中文版Windows2000/WindowsXP/WindowsVista/Windows7平台上,通过光盘刻录软件(推荐使用Nero)来刻录CD光盘,并在刻录时选择“刻录后检验光盘数据”,且不要对响应文件进行压缩。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八、响应文件光盘刻录要求网上提交。具体递交方式按第二章“一、须知附表”第30条和第31条相关规定办理。响应文件应包含宜宾市政府采购投标书,其格式为xxx.ZFTBJ。七、响应文件份数及包含内容
网上提交。十一、响应文件递交谈判文件中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则按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处理。十、谈判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网上递交响应文件时,不适用上述规定。将刻录好的响应文件光盘(一式两份,光盘上标明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下同)密封在同一个密封袋中,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并加盖供应商章(鲜章)。
未按谈判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前(供应商成功交纳时间以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出具的“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缴纳回执”中载明的缴纳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谈判保证金的,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一)谈判保证金交纳。供应商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递交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递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递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十三、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与退还(本项目不适用)项目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根据《验收结算书》、货物发票复印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款。十二、付款具体递交方式按第二章“一、须知附表”第30条和第31条相关规定办理。
2.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提供虚假材料等违法、违纪行为的;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且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的;(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人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二)谈判保证金退还。未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途径无息退还。成交人的谈判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按原途径无息退还。谈判保证金的具体交纳方式详见第一章四(三)。
8.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7.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资格或者放弃成交的;6.在谈判过程中,报价超出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5.成交供应商未按谈判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三)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负责收取、退还。(二)如果成交供应商未按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与退还。(一)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前交纳谈判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十四、履约保证金10.相关法律法规、谈判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情形。9.供应商违反本谈判文件第十二章附件3《承诺函》相关条款;
(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十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终止。(三)在一年(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内,供应商本次谈判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不得高于15%,否则,该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成交资格。(二)除非谈判文件要求采购进口设备,其余只能用国内产品报价,否则为无效投标;谈判文件中明确规定可以采购进口产品的,若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国内产品的质量、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需求,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可以参与报价竞争。(一)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标货物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所供货物必须满足。十五、货物及报价要求
(三)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二)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的;(一)应交未交谈判保证金的;十七、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按照本文件要求,本轮次报价未超过上一轮次报价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各轮次有效报价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基本条件:一是不能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二是供应商的每一轮次报价须低于自身上一轮次报价)。(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影响谈判评判的;(二)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谈判评判的;(一)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十八、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五)相关法律法规、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四)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资格性要求的;
(一)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十九、履行合同(七)相关法律法规、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六)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谈判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谈判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四)投标报价不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
(一)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有效期为1年。二十一、相关行为约定(二)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一)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二十、验收(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的,或者放弃、成交的,或者成交后不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5.向采购人、采购人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谈判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4.不遵守开标、评审现场工作纪律,扰乱或者委托其他人扰乱开标、评审现场秩序的;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12.在财政部门投诉、举报处理过程中隐瞒采购项目相关情况的;11.借维权之名获取非法利益、不当得利并经查证属实的;10.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投诉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质疑、投诉的;9.拒绝或者不按照约定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或者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8.将中标、成交项目转包给他人或者违规分包给他人的;7.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法院征信系统中有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等记录,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未被人民法院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三)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2013年2月6日发布)、《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而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查实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应当认定为无效;中标(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认定中标(成交)无效;中标(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应当认定中标(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应当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二)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供应商的失信行为已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进行惩戒。1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失信行为。14.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失信行为;13.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该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二十二、相关政策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件,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件,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该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供应商参加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二十三、投标纪律要求(三)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的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无需提供财政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后,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向银行提出“政采贷”申请。拟用于“政采贷”的政府采购合同,应在合同中注明贷款银行及帐号,作为供应商本次采购的唯一收款帐号。(二)严格执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其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准,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依据该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5)在采购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4)向招标采购单位、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并确保真实性,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质疑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人须当面递交书面质疑材料(书面质疑材料应包含质疑书原件、质疑事项相应证明材料、质疑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查验原件>,以上资料均须盖质疑人公章,并根据质疑书涉及对象数量,提供相应份数;同时,质疑书中需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信息)。当面递交确有困难的,可邮寄书面质疑材料,但寄出日期必须在质疑期内(受理质疑时间,以收到书面质疑材料的时间为准)。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其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二十四、询问、质疑和投诉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供应商,属于不合格供应商,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将被取消,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十五、其他投诉人应按相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凡邮寄质疑材料的寄出日期超过质疑期的,其质疑不予受理。凡质疑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且在有效期内不能补充完整的,其质疑不予受理。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要相关,谁直接负责”的原则,对资质资格条件、商务、技术等方面的意见、质疑,由供应商直接向采购人提出(同时抄送采购代理机构)并由采购人受理、答复;对采购组织工作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由采购代理机构受理、答复。如既涉及采购人又涉及采购代理机构,应按事项分别递交质疑书。质疑人行使质疑权时,必须坚持“谁主张谁举证”,遵守“实事求是”和“谨慎性”原则,并承担使用虚假材料或恶意方式质疑的法律责任。
二、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第四章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第三章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对谈判文件的解释,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一)供应商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人民法院将其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情形,认定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条款须在第十二章附件3“承诺函”中承诺)七、本项目对供应商或投标产品提出的特殊要求: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五、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四、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三、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谈判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时,不必提供);(一)供应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扫描件(若营业执照已变更为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一、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第五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该条款须在第十二章附件3“承诺函”中承诺);(二)供应商单位、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的最近36个月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该条款须在第十二章附件3“承诺函”中承诺);
(二)以上证明材料有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本章所有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添加到《宜宾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编制投标文件。二、特别提请注意(五)投标商认为应该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相关规定确定的本次投标承诺函(即第十二章附件3);(三)法定代表人和谈判代表身份证扫描件;
合同签订、交货、安装、调试和培训商务要求:商品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和配置等要求第六章采购项目清单和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柴油发电机组(核心产品) | (一)机组参数要求:1、功率:常载≥800KW,备载≥880KW;2、调速方式:电子;3、功率因数:Cosφ=0.8(滞后);4、输出电压(V):400/230;5、接线方式:三相四线“Y ”;6、频率(Hz):50;7、输出功率(KVA/KW):≥1000/800;8、最大电流(A):1440;9、机组尺寸(长×宽×高):≤4200mm×1800mm×2550mm;(二)发动机参数要求:1、额定转速(Rpm):1500;2、最大功率(KW):≥970;3、气缸数:≥6;4、气缸排列方式:直列;5、缸径/行程(mm):≥186×215;6、燃油消耗量(满负载)g/kw.h:≤210;7、进气方式:涡轮增压;8、润滑油容量L:75~100;9、排气量L:35.1;10、冷却液容量L:≥188(三)发电机参数要求:1、功率(KVA/KW):≥1000/800;2、励磁方式:无刷自励式;3、绝缘等级:H;4、防护等级:IP225、电压调整范围:≥±6%;6、移态电压调整率≤±1%;7、效率:≥92.70%;8、电压控制方式:AVR(SX440)(四)为保障柴油发电机组使用时具有良好的防雷性能,需提供柴油发电机组通过第三方防雷检测机构检测出具的防雷性能检测报告复印件,报告封面需附带防伪二维码标识。 | 1 | 套 | |
2 | 发电机组控制器 | 1、工作电压:DC8.0V 至 35.0V 连续供电;2、整机功耗:<3W(待机时≤2W);3、交流发电机频率:50Hz/60Hz;4、转速传感器电压:1.0V至24V(有效值);5、转速传感器频率:最大10000Hz;6、起动继电器输出:16A DC28V 直流供电输出;7、燃油继电器输出16A :DC28V 直流供电输出;8、外形尺寸:≤209mmx166mmx45mm;9、电流互感器次级电流:额定:5A;10、工作条件:温度:(-25~70)°C 相对湿度:(20~93)%RH;10、防护等级:≥IP65;11、绝缘强度:在交流高压端子与低压端子之间施加 AC2.2kV电压,1min 内漏电流不大于3mA;12、响应时提供发电机组控制器的产品检测报告或说明书或手册复印件对产品参数进行佐证。 | 1 | 套 | |
3 | 云监控通信模块 | 1、工作电压:DC8.0V至35.0V连续供电整机功耗;2、待机时:≤2W,工作时:≤5W;3、可编程输入口:开关量输入接B-有效;4、可编程输出口:1A DC30V 无源输出;5、USB Host:A型USB母接口;6、RS485接口:隔离型;7、RS232:通用型;8、LINK:SmartGen专用接口;9、USB Device:B型USB母接口;10、GPRS天线接口:标准SMA接口(母座) ,天线为SMA接口(公头);11、GPS天线接口:标准SMA接口(母座),天线为SMA接口(公头),有源天线;12、外形尺寸:≥72.5mmx105mmx34mm;13、工作条件温度:(-25~+70)°C ,湿度:(20~93)%RH;14、响应时提供云监控通信模块的产品检测报告或说明书或手册复印件对产品参数进行佐证。 | 1 | 套 | |
4 | 发电机组运维智能管理系统 | 1、配套机组管理软件一套(内置式);2、操作界面:全中文显示;3、报警功能:可以设定机组故障、起动等变位信号进行报警提示;4、事件管理功能:查询满足条件的数据记录,对数据可以进行排序和打印;5、日志查询功能:包括操作日志查询及日常记录等;6、用户管理功能:包括更改密码、设置用户权限等;7、运维管理功能:具备发电机组的运行记录、保养提示、油耗等信息查询功能; | 1 | 套 | |
5 | 起动电池和充电器 | 1、应由≥4块24V200AH蓄电池供电的电动机起动柴油机。蓄电池的容量应能保证4次自起动和2次手动起动。若柴油机一次不起动成功,机组应能自动起动,间隔时间为6秒。若三次起动失败将自动关断并发出报警信号。2、蓄电池应配备恒压、恒流、均充、浮充功能的充电器,根据电池容量的存储情况进行自动充电及断开控制。 3、蓄电池的接线桩应有防护罩,防止灰尘的及其他杂质掉落到电瓶桩上。4、蓄电池应带电池开关,避免因拆装电池过程中有可能出现短路而损坏控制模块、充电发电机等。 | 1 | 套 | |
6 | 储油箱及油路系统 | 1、燃料油箱应安装在储油间内,油箱容量为≥1000L,包含呼吸阀、油箱、油路管道等。2、供应商提供的全部的燃油配管、阀门、过滤器,呼吸阀等; | 1 | 套 | |
7 | 进排风口降噪 | 1、柴油发电机组的基础应采取减震措施, 在固定基础上加减震器, 以减少柴油发电机发电时的震动向外传递。2、机房进排风口做降噪处理及机组减震垫。3、降噪及尾气处理施工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噪声标准》(GB3016-93)的要求;噪声应控制在如下范围内:白天70分贝以下,夜间60分贝以下;尾气余热在排放口温度应控制在50℃以下。4、机房进排风口降噪包含铝合金带消声功能性百叶进排风口,并做金属饰面。5、具体工作量需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并测算。 | 1 | 项 | |
8 | 尾气处理设备 | 1、柴油发电机尾气净化设备由进气口组件、出气口组件、DOC再生加热器组件、DPF组件、紧急旁通组件、空气压缩机和自动再生控制系统构成。可以除去尾气中的颗粒物(PM)、煤气(CO)、油臭(THC)、NOx;2、尾气处理性能要求: (1)颗粒物(PM)去除效率92-98%;(2)CO去除效率85-95%;(3)THC去除效率85-90%;(4)NOx去除效率25-40%;可做到低空排放;自动控制。3、供应商响应时提供的尾气处理器具有CNAS和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尾气处理器检测报告,检测内容须包含且符合以上“(1)-(4)”项的尾气处理性能要求,响应时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 | 1 | 套 | |
9 | ATS自动切换柜 | 发电机配套ATS自动切换柜≥1600A;可实现供电自动切换功能。配备出线端子,并实现单路单控。 | 1 | 台 | |
10 | 框架断路器 | 1、框架断路器:≥1600A;2、框架式断路器具备分配电能和保护线路及电源设备的过载、欠电压、短路等。 | 1 | 套 | |
11 | 辅材 | 1、包含母线槽(发电机房到配电室)、安装母线槽及发电机组等所有设备所需的辅材。2、具体工作量需供应商自行勘察现场并测算。 | 1 | 项 |
(二)货物质量要求4、培训要求:成交供应商为采购人无偿提供技术培训,达到熟练操作为止。4、安装要求:成交供应商应为本次采购的货物免费提供安装、调试到能正常投入使用。3、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30日内交货。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1、合同签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0日内签订合同。
2、售后服务:在质保期内设置7天×24小时热线服务(固话及手机)。接到维修保养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现场,一般故障维修时间不超4小时,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质保期内,产品质量制造方面的问题提供保用和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对采购人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简单的进行免费维修,严重的酌情收取维修或更换零件的成本费用。质保期后,成交供应商须为采购人提供终身的维护,如须更换故障零部件,则只收取优惠的零件费。1、质保期:1年(验收合格之日起),在质保期内,同一设备、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三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的,须更换同品牌、同型号新设备,并对产品质量实行“三包”服务;在1年质保期后,延保4年,提供设备的保养、维修不收取材料费用,不收取人工技术费用;5年后提供终身售后及维保技术支持,定期指导进行保养,保养材料费由采购人承担,维修只收取材料费。(三)质保期、售后服务和付款方式3、响应产品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响应产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以及本项目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1、成交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并按照相关要求包装完好。
3、付款方式:经验收合格后,由采购单位根据政府采购合同、《验收结算单》、发票等结算资料,按规定向成交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余款5%在验收合格满1年后无重大质量问题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2、成交供应商必须在货物安装、调试、培训和试用期合格后,按时通知采购人,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1、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以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五)验收及付款:供应商需提供专业完整的售后培训计划,为采购人培训至少2名维护、操作人员,直至能独立操作设备。(四)其他要求:
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全部采用电子文档,由资质资格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组成。响应文件可直接从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也可以光盘形式现场递交(一式两份,光盘上注明供应商名称和项目名称,下同)。具体递交方式按第二章“一、须知附表”第30条和第31条相关规定办理。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最新发布的《宜宾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编制响应文件(下载网址: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资料下载——软件下载)。第八章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第七章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
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且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二、技术部分(二)其他://。(一)第四、五章要求的供应商的资质资格证明文件;一、资质资格部分投标需要提供的附件材料,供应商应按第十二章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将资料扫描添加到《宜宾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另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六)培训计划、验收方案;(五)售后服务方案;(四)保证货物正常存放、使用和常规保养所需要的环境条件、专用工具以及设施清单;(三)产品在工艺、技术、安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优势(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二)生产厂家印制的彩页资料、官网下载的技术资料等证明材料;(一)技术要求应答表;
(三)商务条款应答表;(二)报价函;(一)供应商简介,注明公司办公地址、注册资金、资产总额、职工人数、年销售额以及公司优势等内容;三、商务部分(八)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七)本地化售后服务机构、网点和技术人员;
二、采购代理机构在线开启响应文件。一、供应商网上递交响应文件。若本项目需要提供样品,所有样品均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运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位置,否则,其响应文件不予受理。第九章谈判程序和成交标准(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五)开标一览表;(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5)监督人(如有)、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4)供应商在规定解密时间内完成本单位所有投标文件解密操作后,导入其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的电子投标文件导入完成后,公布供应商名称、包件名称、投标报价及其他内容;若供应商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致使其投标文件未被成功解密,其本次投标视为无效投标。(网上解密服务仅适用于远程在线开标)。(3)由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在开标环节中设置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解密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并下达“网上解密”指令。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加密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数字证书远程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操作。具体解密操作时间和相关通知内容,请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并及时关注“网上开标室”内本项目的“即时通知”栏相关信息。(2)采购代理机构导入采购文件,并在采购文件导入完成后,查看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1)宣布开标纪律;主持人通过在线开标系统选择本项目进入本项目网上开标室,并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未参加开标会的供应商,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
五、谈判小组按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签到顺序分别与各供应商谈判。四、当场宣布资格审查结果。三、谈判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应在开标系统规定时间内在网上开标室提出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开标系统中进行查看及回复。(7)其他约定。(6)采购代理机构下达开标结束指令。
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七、谈判小组出具评审报告后,采购组织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谈判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谈判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仅为供应商的首轮报价,且该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谈判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次报价(含响应文件中的首轮报价),进行两轮及以上报价的,在供应商未提高其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每轮次的报价均不能高于上一轮次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由谈判小组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谈判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后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并由其收齐后集中递交谈判小组。六、谈判小组确定谈判轮次及报价要求。谈判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二)谈判文件明确由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并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2个的,直接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一)谈判文件明确由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八、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以供应商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存在本条上述情形的,由谈判小组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组织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谈判小组采纳采购组织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审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采购组织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组织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谈判小组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组织单位认为谈判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取消其成交资格,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若有),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成交供应商应及时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政府采购-->“查询中标通知书”模块中自行打印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一旦通过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推送给成交供应商,交易平台推送之日则视为成交供应商已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向其发出成交通知书。若因成交供应商未及时自行打印的,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交回),再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九、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依法依规公告谈判结果,同时通过宜宾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推送成交通知书。
四、谈判的主要内容三、以谈判文件的要求为基础,对有利于采购人的改进方案(包括技术指标和配置、提前交货期、提高售后服务质量等),在不提高报价的前提下可以接受。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调整谈判轮次。二、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获得采购人同意后,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谈判文件内容,将变更的内容书面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并做好书面记录。一、谈判小组对所有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评定,以相同的程序和方法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第十章谈判内容及相关规定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该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一)价格。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该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其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准,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依据该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且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件,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件,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五、供应商的报价应低于市场平均价。对高于市场平均价的报价,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六)其他谈判文件要求的内容。(五)供应商执行合同的能力、业绩和信誉等。(四)其他因素(如工艺、技术、安全、节能、环保等)。(三)易耗品、备品备件的供应和售后服务承诺。(二)响应文件对谈判文件的响应性,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偏离及其影响。
九、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谈判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并由其收齐后集中递交谈判小组。供应商报价单应当填写报价单位名称、金额大小写并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同时,若是代理人参与报价的,在报价时须将授权委托书原件与报价单一并递交,否则报价无效。八、谈判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谈判情况变更其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谈判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七、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的,谈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谈判小组要求的澄清事项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六、谈判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按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36条执行。
四、谈判小组独立评判,推荐成交候选人,并写出书面报告。三、对各供应商的重要商业信息,谈判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二、在谈判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谈判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参与谈判的资格。一、谈判小组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供应商或与其有关的单位或个人透露。第十一章工作纪律和注意事项十、复核。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如涉及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按照第二章第二十二条(一)项规定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淘汰的进行重点复核。
(以下附件文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时才使用)第十二章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文书格式八、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七、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谈判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谈判小组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六、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履约放弃成交、拒绝签订合同或者被依法取消成交资格,采购人依法依规从其他成交候选人中依照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组织采购。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不能履约放弃成交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五、谈判小组可根据需要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
二、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一、我方自愿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及服务,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其中投标产品为进口产品。我方全面研究了你单位“”项目谈判文件(〔〕号),决定参加贵中心组织的本项目谈判报价。我方授权(姓名、职务)代表我方(谈判报价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谈判报价的有关事宜。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报价函附件1
法定代表人姓名:供应商(盖电子签章):六、本次谈判,我方报价有效期为谈判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届满后90日历天。五、我方完全理解贵中心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的行为。四、我方同意依据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相关办法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三、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谈判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日期:年月日联系电话:传真: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法定代表人姓名:供应商(盖电子签章):特此声明本授权声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职务)为我方参与“〔〕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谈判报价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谈判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承诺函附件3日期:年月日职务:
2.我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的最近36个月内未具有行贿犯罪记录,且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将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提交给采购人。1.我单位、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截止到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公告发布之日,人民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的情形,认定为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承诺在中标后、签订合同之前将查询结果提交给采购人。(七)根据本项目第四章提出的明确以承诺的形式响应的特殊条件:(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一、我方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五、我方如果有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相关办法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四、我方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三、我方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二、我方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谈判文件有异议,已在该项目谈判文件第二章“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38条规定的时间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谈判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4.。3.截止至开标之日,我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姓名:供应商(盖电子签章):九、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同意贵中心不予退还我方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并接受相关单位按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条款规定对我方作出的其他处理。八、我方中标后,按贵中心书面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承诺函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七、如本项目谈判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六、我方在谈判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方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有效、合法的。
(制造商家名称)是在(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厂址现在。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本项目不提供)制造商家授权书附件4日期:年月日
注:1.供应商也可提供制造商家自有的授权格式文件,但授权文件中必须明确:制造商和被授权单位的名称及登记注册地、参加投标的项目及采购编号、授权产品、授权日期、授权单位的公章。2.除谈判文件明确规定允许代理商授权外,否则只能由产品制造商家进行授权。日期:年月日授权单位名称(盖公章):作为制造商,我方承诺,为本次招标提供的货物为原厂制造、合法渠道供应的全新产品。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承担和分别承担谈判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制造商家名称)授权(被授权公司名称)为我方制造的品牌产品的合法销售商(授权销售的产品可附清单),参加〔〕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第包的投标,全权处理与该产品投标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被授权公司名称)是在(国名)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主要营业地点现在。
包号:第包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开标一览表附件5
序号 | 货物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制造商家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投标单价(元) | 投标总价(元)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是否属于进口产品 |
报价合计(大写): 元 ,小写: 元 |
6.该报价为供应商在其响应文件中的投标报价,仅为供应商的首轮报价,且该报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否则,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5.响应文件中其他部分与“开标一览表”中表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4.“开标一览表”中要求填写的细项须完整填写,否则,谈判小组认定后,作无效投标处理,请广大供应商特别注意;3.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时,“开标一览表”必须上传至《宜宾市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系统中》投标文件目录-商务部分“开标一览表”对应顺序和位置,否则可能导致投标无效;2.“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注:1.报价应包括货物运输、软件、代理、安装调试、培训、除购置税外的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
技术要求应答表附件6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供应商(盖电子签章):7.谈判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次报价;进行两轮及以上报价的(含响应文件中的首轮报价),在供应商未提高其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每轮次的报价均不能高于上一轮次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由谈判小组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供应商(盖电子签章):注意: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按照实际投标产品规格型号参数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其报价无效,并按规定承担相关责任。包号:第包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序号 | 谈判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商务条款应答表附件7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供应商(盖电子签章):注意:供应商必须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报价无效,并按规定承担相关责任。包号:第包
序号 | 谈判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符合/正偏离/负偏离 |
供应商(盖电子签章):注:以上业绩需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扫描件)。(年月——年月)近三年产品业绩一览表附件8
年 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 注 | |
(标的名称),属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附件9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
日期:年月日供应商(盖电子签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标的名称),属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供应商(盖电子签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10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务必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判定企业类型(中型或小型或微型)。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3.中小企业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不需要提供其他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如小微企业名录库),若提供,作无效处理。
注:1.本项目最高限价:万元(大写: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仅供现场报价时参考使用)第轮报价表附件11日期:年月日
项目名称 | |||
招标编号 | ﹝ ﹞ 号 | ||
包件号(如有分包)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元) | |
1 | |||
2 | |||
3 | |||
… | … | … | |
总报价小写: 元(大写: ) |
第十三章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供应商名称:3.供应商根据谈判小组要求进行两轮及以上报价的(含响应文件中的首轮报价),在未提高其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每轮次的报价均不能高于上一轮次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其中,第一次现场报价不能高于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供应商的报价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成交供应商(乙方):采购人(甲方):签订时间:签订地点:合同编号:
(一)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三、质量要求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二、合同总价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价(元) | 随机配件 | 交货期 |
(二)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一)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年月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以交付使用(如因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则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四、交货及验收(四)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三)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二)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四)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三)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且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三)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二)合同履约保证金:在货物验收合格满后,甲方财务部门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和支付凭证资料文件,以及由甲方确认本合同货物质量与服务等约定事项已经履行完毕的正式书面文件后的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银行,并由其向乙方支付价款¥元,大写:元整(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一)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与票据凭证资料以后的日内,递交支付凭证资料给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的百分之款项:¥元(大写元整)。五、付款方式(六)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有关要求进行。(五)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的违约金;(一)甲方违约责任七、违约责任(二)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一)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小时内响应到场,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六、售后服务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并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二)乙方违约责任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且尚未进行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分之/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
(二)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提请仲裁或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一)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八、争议解决办法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的赔偿金给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三)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乙方、财政局、宜宾市政府采购中心筠连县分中心各份。(二)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一)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九、其他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传真:传真:电话:电话: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地址:地址:
项目履约标准验收标准和要求为:谈判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合同条款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或行业规定。第十四章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标准和要求
体化
柴油发电机组采购项目(二次)
四川省政府采购
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N5115272022000027
四川
2022-07-28
是否通过资是否通过符格性审查合性审查 | 未通过原因 | 是否根据政府扶持政策在评评审结果审时进行价格扣除 |
是是 | 1 | 否第一成交候选人:宜宾巨亚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47400(元)(陆拾肆否万柒仟肆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双圳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90000(元)(陆拾玖万元整)。否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希辰尧房屋销售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99000(元)(陆拾玖万玖仟元整)。 |
是是 | / | 否第一成交候选人:宜宾巨亚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47400(元)(陆拾肆否万柒仟肆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双圳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90000(元)(陆拾玖万元整)。否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希辰尧房屋销售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99000(元)(陆拾玖万玖仟元整)。 |
是是 | 否第一成交候选人:宜宾巨亚商贸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47400(元)(陆拾肆否万柒仟肆佰元整)第二成交候选人:四川双圳科技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90000(元)(陆拾玖万元整)。否第三成交候选人:四川希辰尧房屋销售有限公司;报价金额:699000(元)(陆拾玖万玖仟元整)。 |
序
供应商名称
号
化
宜宾巨亚商贸有
人限公司
四川双圳科技有
2
限公司
体化
交府采狗.
3
四川希辰尧房屋
3
销售有限公司
化学
体化平台
四市省政府采购
体化平会
四川省政府采购-
体化平会
四川省政府采购
一体化平台
四川省政府采狗-
练化平会
四省政府采狗
-第1页-
鸿省政府采沟一-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购-体化平台
西省政府采沟-体化平台
四州省政府来购-体论平会
照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
武省政府采狗·-体化平台
-第2页-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