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航武汉机场北工作区配套供电工程招标代理服务公开竞价公告
金额
2279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航武汉机场北工作区配套供电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进行公开竞价采购。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武汉机场北工作区配套供电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1.2 项目编号:CS-GCJSXM-HB-GD003。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1.5 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为南航武汉机场北工作区配套供电工程,包括一座高压配电房,面积约403㎡,以及室外电力管沟、电缆,主要负责南航北工作区多个项目的高压用电分配;高压进线自机场北110kv电站引入、采用2条主进线电缆,高压出线自配电房引至北工作区各项目建设用地周边。
(2)项目投资:工程投资约2279万元。
1.6采购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家) | 单价限价 (单位:折扣率) | 合同限价 (单位:万元) | 备注 |
1 | 南航武汉机场北工作区配套供电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 1 |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折扣率不高于80% | 11.03 | 合同限价不作为最终成交金额,费用计算以供应商所报折扣率和相关收费标准,按单个项目(招标标段)进行结算。 |
合计 |
注:1.供应商根据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报折扣率,有效的报价范围为:0%≤折扣率报价≤80%,最多保留1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二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折扣率报价作为最终结算依据,例如:折扣率报价72%,最终结算单价金额=按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72%,否则报价无效。
2.拟采购1家招标代理单位,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报建、发布招标公告、组织资格预审(如有)、组织踏勘、编制招标文件、组织答疑会、异议处理、组织开标会、评标会议、协助发放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提供完成的汇编资料、档案资料的报送和移交、提供项目招标咨询服务等。
3.以上均为含税价,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4. 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供应商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金额和数量为预估数据,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并按实际数量进行结算。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固定单价不再进行相应调整。
1.7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 服务内容 | 服务地点 | 服务时间 |
1 | 南航武汉机场北工作区配套供电工程招标代理服务 | 湖北省武汉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时终结。 |
1.8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完成合同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时终结。
1.9 本项目只接受在中国南方航空采购招标网或采购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竞价文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2 业绩要求:
报价人近三年(2020年7月25日 至2023年7月25日)至少有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工程投资不低于2000万的工程招标代理服务(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附合同复印件)。
2.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次竞价项目。
2.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年内(2021年7月25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注意: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或信用中国网站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名单的,符合本条资格要求(以上证明材料提供任一即可))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竞价。
2.7其他要求:/。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竞价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竞价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竞价采购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3、竞价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获取竞价文件时间:2023 年 7 月17日至 2023 年 7 月19日;
2.供应商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资料(公告中“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发送至采购人邮箱;采购人审核通过后,将以邮件形式将竞价文件发送给供应商。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5 日9时00分,地点为 武汉市江汉区新湾南路1号附属通信楼3楼不动产运营室 。
4.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价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响应文件接受邮寄,但以采购人收到文件的时间为准,请供应商预计好邮寄在途时间。5、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新湾南路1号
邮编:43100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屈工,027-85300418
EMAIL:quzhe@csair.com
6、异议、投诉反馈路径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投诉人所提供的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须为真实、客观、来源合法,并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相关办法进行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系统)递交至采购人(招标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新湾南路1号南航大厦综合保障部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屈工,027-85300418
如投标人(参与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或系统提交):南航股份湖北分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常青路新湾南路1号南航大厦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 系 电 话 :027-85301575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止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48小时前提出异议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招标采购项目应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后48小时内日提出异议 |
非招标采购项目应在截止递交响应文件(竞价文件)24小时前提出异议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结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采购)文件中的异议承诺及格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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