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广宁县供电局物资仓库异地重建工程及广宁县公路局南街养护中心异地重建工程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674.3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08/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宁县供电局物资仓库异地重建工程及广宁县公路局南街养护中心异地重建工程项目(施工)项目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广宁县供电局物资仓库异地重建工程及广宁县公路局南街养护中心异地重建工程项目(施工)项目评标工作已经结束,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0年08月20日至2020年08月24日)具体如下: | ||||||||
响应招文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广宁县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泰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鼎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陈乃坚 建筑工程二级(粤244080911773) | 王小宝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粤2441819092908),建筑工程二级(粤2441819092908) | 吴晓楠 建筑工程二级(粤2441920096539) | |||||
投标报价 | 16743778.890 (元) | 16832569.350 (元) | 16781709.100 (元) | |||||
得分 | 0.0000 | 0.0000 | 0.0000 | |||||
工期(交货期) | 180 | 180 | 180 |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 广宁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 |||||||
联系人: | 马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8-8626893 | |||||||
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 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联系方式: | 0758-8632270 | |||||||
地址: | 广宁县南街镇聚和村西南方向 | |||||||
招标人: | 广宁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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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20年08月19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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