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EJSCGXQ202410100128)项目(宿迁)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EJSCGXQ202410100128)项目(宿迁)(项目编号:ZWKSQ202410968),采购人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一事一议采购,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EJSCGXQ202410100128)项目(宿迁)。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拟采购信息化系统集成安装及调试等,服务清单明细及技术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采购估算金额:含税420000.00元。
1.2.3项目地点:宿迁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区域为准。
1.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技术规范要求。
1.2.5技术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并满足采购人技术规范要求。
1.2.6项目时间:工期时间要求为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1.2.7质保期:验收通过之日起两年。
1.2.8是否划分标包: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9成交人数量:1。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420000元人民币(含税),其中设备费用为350000元人民币(含税),集成服务费用为70000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含设备费用和集成服务费用)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1.2控股及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1.3联合体响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符合本项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1.4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供应商须能够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认定文件复印件或国税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或提供2023年1月1日(含)后供应商开出的有效的任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任意联复印件或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9)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3)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5)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1)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2)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8日08:30:00至2024年10月31日17:30:00(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地点:本项目通过邮件形式,向报名供应商发送电子版询比文件,不再出售纸质版询比文件。
4.3询比文件获取方式:在询比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请有意参加的供应商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文件扫描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格式自拟)、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标书费付款凭证,发送至联系人邮箱(18036945823@189.cn)中,发送成功后务必电话联系(联系人:司亚,电话:18036945823)确认邮件收取成功。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材料内容齐全后,向报名单位邮件发送询比文件。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4.4 询比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采用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等方式汇款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银行账户,银行电汇、网银汇款的均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须与供应商的单位名称一致),“转账事由”:“(ZWKSQXXXXX)标书费)”。供应商因未按本公告要求,而导致响应失败的,本项费用不予退还。
汇款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三山街支行
账号:9558854301002835087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4日14时30分00秒。
5.2 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珠江路1009号金融财富广场电信营业厅三楼开标室。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询比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5.5 其他(如有):★响应文件的语言:中文,若供应商提供的询比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为外文版本,须提供对照原外文版本实质内容相同的中文翻译版本,否则提供的内容视为无效。
6. 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玄武大道699-1号
8.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新城科技园奥体大街68号4B栋9层
邮 编:210019
联 系 人:司亚、李昌奋
电 话:18036945823
电子邮件:18036945823@189.cn
8.3异议接收方式:异议接收邮箱18036945823@189.cn
采购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