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温岭市公共视频一体化建设二期东片视频图像服务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温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金额
1874.7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0/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lcg-2023-22-gk
预算金额1874.79万元
招标公司温岭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吴施恩
招标代理机构温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金黎晓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0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温岭市公共视频一体化建设二期东片视频图像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02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LCG-2023-22-GK
项目名称:温岭市公共视频一体化建设二期东片视频图像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元):18747921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温岭市公共视频一体化建设二期东片视频图像服务采购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 1874792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实现本项目需求的设备租赁及运行维护服务、光纤租赁、设备用电、整个监控系统的维修维护服务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50%,两家大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50%。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接受大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服务活动进行,提供《联合体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对于联合协议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须占到合同总金额的50%及以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11月0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2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2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岭市公安局
地 址:人民东路32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施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6109659
质疑联系人:王晖
质疑联系方式:13906865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8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黎晓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6107311
质疑联系人:李迅光
质疑联系方式:0576-8610730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岭市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
传 真:0576-86086511
联 系 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2023-22温岭市公共视频一体化建设二期视频图像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东片).docx
2.3M
温岭市公共视频一体化建设二期东片视频图像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02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LCG-2023-22-GK
项目名称:温岭市公共视频一体化建设二期东片视频图像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元):18747921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温岭市公共视频一体化建设二期东片视频图像服务采购
数量: 3
预算金额(元): 18747921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实现本项目需求的设备租赁及运行维护服务、光纤租赁、设备用电、整个监控系统的维修维护服务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进行,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50%,两家大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分包意向协议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金额应当不低于总金额的50%。本项目属于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预留份额通过接受大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服务活动进行,提供《联合体协议》、《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对于联合协议约定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须占到合同总金额的50%及以上。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广播电视节目传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3年11月02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1月02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02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温岭市公安局
地 址:人民东路322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施恩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6109659
质疑联系人:王晖
质疑联系方式:139068651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温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08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金黎晓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6-86107311
质疑联系人:李迅光
质疑联系方式:0576-86107306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岭市财政局
地 址:浙江省温岭市太平街道中华路29号
传 真:0576-86086511
联 系 人:温岭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6-86086511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2023-22温岭市公共视频一体化建设二期视频图像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东片).docx
2.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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