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头街道禁毒社会服务项目(2024-2026)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7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7/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fzb-2024-fs99
预算金额75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月萍0592-553887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江头街道禁毒社会服务项目(2024-2026)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7月19日 18:5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江头街道禁毒社会服务项目(2024-2026)
品目

服务/社会服务/其他社会服务

采购单位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江头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4年07月19日 18:5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7月22日至2024年07月2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032号中外运大厦A幢20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7月31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032号中外运大厦A幢20楼)
预算金额¥75.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娜
项目联系电话15280017179 
采购单位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江头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台湾街28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月萍,0592-5538876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032号中外运大厦A幢2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娜 15280017179 

项目概况

江头街道禁毒社会服务项目(2024-202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032号中外运大厦A幢2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FZB-2024-FS99

项目名称:江头街道禁毒社会服务项目(2024-202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项目名称

主要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元)

所属行业

1

江头街道禁毒社会服务项目(2024-2026)

具体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3年

75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2)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供应商代表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非营业执照载明的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的供应商代表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③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及供应商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④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⑥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承诺函。(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有关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备注:不良信用记录是指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5)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文件要求,本项目基本资格条件不再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是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原件备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2日  至 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032号中外运大厦A幢20楼)

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可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未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投标将被拒绝。 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的,潜在供应商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磋商公告中注明的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fjxfzb@126.com。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032号中外运大厦A幢20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032号中外运大厦A幢2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松柏支行

账 号:4034 7001 0400 4385 3

邮箱:fjxfzb@126.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江头街道办事处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台湾街289号         

联系方式:陈月萍,0592-5538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1032号中外运大厦A幢20楼            

联系方式:林娜 152800171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娜

电 话:  15280017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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