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2019-440605-77-01-054983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湖马湾、大榄河(狮山段))清淤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湖马湾、大榄河(狮山段))清淤工程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南海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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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资金:787735.97000万元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次招标包括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多个单项工程:湖马湾清淤工程、大榄河清淤工程(狮山段)及其他河涌、水库清淤。湖马湾清淤工程的建设内容包括对湖马湾狮山段和大沥段清淤,狮山段清淤长度约1.76km,大沥段清淤长约1km 。湖马湾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5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 5 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 5 级,投资估算约4815.00万元,暂估建安工程费约3852万元。大榄河清淤工程(狮山段)及其他河涌、水库清淤,其中河涌清淤包括大步电站涌、大江涌、叁擎新涌、冲口涌、大步涌,水库清淤包括雷公坑水库、九马松水库、幸福水库、塘边坑水库、水涡水库、马头石水库、前进水库、钟坑水库、海灵王水库;建设内容包括对大榄河主涌及其他河涌、水库进行清淤清障,大榄河清淤长度约7.52km,其他河涌清淤长度约2km。大榄河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 5 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 5 级,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 级,投资估算约6474.5万元,暂估建安工程费约5179.6万元。项目建设规模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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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完成南海区北村水系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湖马湾、大榄河(狮山段))清淤工程勘察设计,包括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报告附图)、工程效果图(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以及上述工作的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施工招标配合服务、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的造价估算)、后期咨询服务、竣工图编制及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中标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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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单位:日历天) |
45 | |||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 | 2197388.28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勘察设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①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工程测量乙级(含)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 ③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丙级(含)以上资质。 2.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具备设计资质且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中的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其中勘察单位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 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必须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和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资质类别对应为:水利_勘察类企业、水利_设计类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对应水利_勘察类企业,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对应水利_设计类企业。) 4.1 凡是参与佛山市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均应按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水规范字〔2019〕1号)及《佛山市水利局 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在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录入信用信息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办理信用信息登记备案。 4.2 凡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佛山市水利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广东省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禁止参加市内或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企业)不得参加佛山市水利工程的投标。 5、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证书。 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还必须在省水利厅办理了信用信息录入手续,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3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为准。 注:(1)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等。 (2)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打印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打印至本合同段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上上月,不能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3)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符合国家减免或暂缓缴纳政策要求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免予提供减免或暂缓缴纳社保所属月份的社保证明。否则,应当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符合) 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规定,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7、投标人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投标人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承接过至少1项单项合同投资额为8000万元或以上的水利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协议书载明的时间为准)。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业绩除符合以上要求外,还须已在佛山市水务局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共享专栏"信用信息公开”栏上公开。凡是共享专栏没有的工程业绩,在工程招投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须提供共享专栏信用信息公开的相关网页页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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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
否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 (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
获取纸质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4年6月2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佛山市)网站“服务指南”中“交易类型”栏目的“工程建设”分类。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600/index,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6月25日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7月17日 09时30分 |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7月17日 0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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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4年07月17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一室212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异议受理单位) |
佛山市南海区水利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西上海村东平路北侧瀚天科技城B区产业区3号楼十四楼 | |
招标人(异议受理单位)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0757-86086281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宏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陈彩凤 | 联系电话 | 0757-86361691 | |
招标监督机构
(投诉接收部门) |
佛山市南海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81253005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每个单项工程的勘察设计服务期要求如下:总周期45日历天;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勘察文件、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报告附图、设计概算和工程效果图;初步设计报告审批后2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及施工预算等设计文件;从施工招标阶段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期间的咨询服务、技术支持等配合服务工作,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勘察设计服务期因具体的勘察、设计进度时间有修改的,以招标人确定的具体勘察设计服务期时间为准。服务过程中招标人提出的合理工作要求,中标人应按期完成,否则视为延误工期,有权追究中标人的相关责任。
2、承包方式:固定费率包干。 3、质量要求:勘察质量要求: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规划、选址、设计、岩土治理和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深度要求。设计质量要求:满足下一阶段设计或施工的需要,并符合项目批准文件、城乡规划及专业规划、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深度要求。 4、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4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电子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交易员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的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内。) 6、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7、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8、工程编号:GC2024(NH)XZ0082。 9、招标投标行业监督行政部门: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联系电话:0757-86286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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