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市九龙坡区重庆电厂城市更新项目-重庆美术公园双子烟囱城市光影艺术演绎项目(EPC+O) 已由 重庆市九龙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九龙坡发改委投〔2023〕20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重庆九龙半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重庆九龙半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 进行 第二次 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九龙坡区黄桷坪重庆发电厂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包含双子烟囱及其周边厂房的基础灯光、演绎灯光、3D投影、AR(暂定)、景观灯光等。
2.3 t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8548.66万元
t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7015.2185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设计 、采购、 工程施工、 t 其他 运营 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设计:按照招标人给定的项目需求完成项目的方案设计深化、施工图设计工作以及施工全过程至质保阶段的服务、专家评审组织及服务、后期服务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配合工作(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及招标人要求,负责配合办理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等),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
(2)采购: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及相应培训。
(3)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内容。
(4)运营:按照策划的光影演绎载体、有条件的室外空间、有条件的街区外摆空间进行运营,包括光影演绎相关活动、亮灯模式管理、运营相关动画效果设计、设备维护(包括技术支撑、迭代升级)等内容运营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①负责项目光影设备设施的日常运营维护。②负责项目运营相关动画内容的制作及更换。③负责公园内光影演绎活动的策划及运营。④有偿使用不超过3000㎡的商业配套建筑 。
2.5 工期要求:
(1)施工图设计 15 日历天;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节点工期:第一阶段(双子烟囱)2023年9月30日前投入使用,第二阶段(剩余部分)2023年12月31日前投入使用;
(2)试运营期:从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运营期开始之日止。运营期:5年(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运营期满之日止)。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t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 t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
招标人: | 重庆九龙半岛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重庆渝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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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黄桷坪电力三村九龙半岛规划展览馆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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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重庆市两江新区高新园金开大道68号4幢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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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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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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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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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5215149859 | 联系电话: | 023-67721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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