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设备)天津市南港工业区能源有限公司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中沙配套)项目(生物除臭设备装置采购)
金额
8549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19/05/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8549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亚洲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玉梅022-25636239
标书截止时间2019/05/21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12192019055002
设备材料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设备[2019]05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南港工业区能源有限公司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 (中沙配套)项目(生物除臭设备装置采购)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津开审批[2017]1115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南港工业区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8549.0000 万元,资金来源为 国有投资:2565.0000万元,银行投资:5984.0000万元 ,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13440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天津市南港工业区能源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设备材料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天津市南港工业区能源有限公司南港工业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一期(中沙配套)项目,新建厂房总占地面积13440平方米,年处理污水能力为5000m3/d,本工程总投资8549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海港路以东,创新路以南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拟采购生物除臭设备装置1套,具体采购数量、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条件。本标段发包估算约200万元
2.4 计划交货日期:2019年08月15日 至 2019年09月15日
2.5 交货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海港路以东,创新路以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生产或销售环保设施)2、注册资金应在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4、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财务状况良好6、投标单位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提供社会保险证明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方式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enroll/index.aspx)
4.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 年 5 月 10 日 至 2019 年 5 月 14 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4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05月15日2019年05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开发区洞庭二街16号六楼招标代理部(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文件。
6.3 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招 标 人: 天津市南港工业区能源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王亚洲(印鉴)
办公地址: 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B座301室
邮政编码: 300280 联系人: 李健 电话: 022-63365810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张玉梅(印鉴)
办公地址: 天津开发区洞庭二街16号六楼
邮政编码: 300457 联系人: 李玲、南晓霞 电话: 022-25636239
传  真: /
日期: 2019 年 5 月 10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南港工业区能源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 李健
电话: 022-63365810传真: /
受理单位地点: 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B座301室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 张爱军
电话: 25208759传真: 25208700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9号A区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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