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LNG消防车维保服务(二次)-非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付环136209095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价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09时 16分
56秒
一、概述
国家管网集团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简称“深圳LNG”)位于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迭福片区。国家管网集团深圳天然气有限公司现有3台四川森田(川消牌)消防车,2016年入场,已使用8年,三辆车型号为:SXF5320GXFM160/HW1泡沫消防车、SXF5240TXFGF60干粉车、SXF5280TXFGP100/HW1干粉泡沫联用车,拟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维保。
二、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3年
质保期限(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答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应答。应答人为分公司,但应答文件中未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总担保协议,应答将被拒绝。2、资质:应答人应具有机动车二类及以上汽修厂资质(已在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完成备案),并取得任意正规消防车厂家的维保授权。
3、业绩: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应答人应至少具有1项消防车维修或者保养的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其他书面合作文件的扫描件,须包含合作文件的封面、工作范围、签字页或者盖章页。
4、关键人员:维保人员应具有高级汽修工程师证。
5、分包:允许将特种承压设备检测进行分包。应答人拟委托的特种承压设备检测机构应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PD5(复合气瓶)或 PD1《钢质无缝气瓶)检验资质。应答人在应答文件中需提供拟委托检测机构的有效资质证书,如果暂不确定拟委托机构,提供承诺函(承诺将特种承压设备检测分包给具有前述要求的资质的检测机构)。
6、企业信誉:1)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质量问题;2)应答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应答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 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应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5)应答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或采购人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公司列入不合格承包商/供应商名单中;6)应答人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未因商业诚信、产品质量原因被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家部委予以公开通报;如国家管网集团针对该事宜有处理意见的,以处理意见为准;7)截止开标之日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的公布时间以中国裁判文书网载明的提交时间为准)或通过其他信息渠道了解的仲裁或诉讼判决中,近三年无因应答人过错被判决解除合同或承担违约等法律责任的;8)应答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在其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
四、询价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4年12月10日 23时 59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12月05日 09时 09分
42秒至2024年12月13日 10时 00分
00秒,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4年12月13日 10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3日 10时 00分
00秒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国家管网数字供应链平台
七、采购人信息
地址:
邮编:
联系人:付环
联系电话:13620909559
电子邮件:fuhuan@pipechina.com.cn
传真: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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