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佛山市档案馆智能辅助开放审核项目(第二期)采购公示
金额
15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4/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因工作需要,我馆拟开展“佛山市档案馆智能辅助开放审核项目(第二期)”的采购工作,相关信息和要求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档案馆智能辅助开放审核项目(第二期)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5.00万元
三、采购数量:1项
四、项目需求: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须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且没有外资背景,也没有外籍人员参与管理及项目实施;
4、投标人投标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及单价最高限价,超出则视为无效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采用比选方式确定供应商,投标人提交资料列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格证明材料、报价文件、近三年内(2021-2024年)相关业绩、服务实施方案等;
7、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格证明材料、报价文件、业绩资料、服务实施方案等均需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六、提交报价文件方式:
投标人于2024年5月11日下午5:30前,通过邮箱方式将相关资料发送到邮箱dag@fssdag.foshan.gov.cn,发送资料后请致电采购联系人进行确认。
七、公示时间
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1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潘先生,电话:0757-83325110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电话:0757-83382780
附件:佛山市档案馆智能辅助档案开放审核(第二期)项目需求.doc
一、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档案馆智能辅助开放审核项目(第二期)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5.00万元
三、采购数量:1项
四、项目需求:
序号 | 项目要求 | 预算金额 | 单价最高限价 | 项目工期 |
1 | 详见附件 | 15万元 | 1元/件 | 自合同签订起至120个自然日 |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投标人须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且没有外资背景,也没有外籍人员参与管理及项目实施;
4、投标人投标价不能超过采购预算及单价最高限价,超出则视为无效报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采用比选方式确定供应商,投标人提交资料列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格证明材料、报价文件、近三年内(2021-2024年)相关业绩、服务实施方案等;
7、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格证明材料、报价文件、业绩资料、服务实施方案等均需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六、提交报价文件方式:
投标人于2024年5月11日下午5:30前,通过邮箱方式将相关资料发送到邮箱dag@fssdag.foshan.gov.cn,发送资料后请致电采购联系人进行确认。
七、公示时间
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11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潘先生,电话:0757-83325110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电话:0757-83382780
附件:佛山市档案馆智能辅助档案开放审核(第二期)项目需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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