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6-240063
一、询比价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深汕西部水源及供水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履约中心招标采购处(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一台混凝土搅拌主机及搅拌改造,计划使用深汕西部水源及供水工程项目经理部工程进度款资金用于本次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改造清单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和规格 | 生产厂家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搅拌主机 | MAW6750/4500 | 仕高玛 | 2 | 台 | 新购 |
2 | 搅拌主机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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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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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搅拌机上盖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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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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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搅拌机支座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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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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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电控系统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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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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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进料岔管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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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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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价格实行固定单价结算。包括了设备费、检验费、调试费、验收(含第三方检测,出具检测证书)、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手续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财务费、税费(13%)等、培训等在供应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货到项目部指定地点),并考虑了国家及项目所在地相关政策影响,合理报价应承担的风险、义务与责任。
2、卖方将合同设备全部送达到项目部指定地点后,买方在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货款计人民币大写XX元整(¥XX.00)给卖方;
3、卖方设备送达后项目部经调试验收合格,并达到合同规定的使用要求,卖方提供正规合法有效的100%合同额增值税专用发票(13%)以及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检测报告、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鉴定书、质量保证书等)后给买方后,买方在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5%货款计人民币大写XX元整(¥XX.00)给卖方;
4、剩余合同总价的5%货款计人民币大写XX元整(¥XX.00)作为质保金,在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质保期届满后,经使用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后15日后无息付清。
5、根据行业规范、交易习惯,双方同意付款方式为电汇转账或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产品等非现金方式。
四、报价
1、报价是指响应人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响应人所有的货物价款,即货物的供货、税金、包装、运输、保险、验收(含第三方验收)、技术服务、培训、售后服务、材料、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全部费用。
2、供应商必须按附件的报价表、各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当分项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投标报价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响应文件中体现。
3、报价货币人民币。
4、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
5、所有最终报价的单价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6、对于各投标人为完成采购项目设备材料所必需却没有单独列项和报价的服务工作内容以及必需配合使用的工具、设备租赁使用等的费用,以及为完成本合同责任与义务所需的其他所需费用等,采购人均视为已包含在报价函响应报价总价中。
7、在报价函中应就以下条款给予说明:
(1)供货设备质量满足设计和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
(2)相关售后质量及服务承诺。
(3)随机备品备件及工具清单。
五、改造要求
我公司一套LS240-2S3000混凝土搅拌楼,配置的两台搅拌主机为MAO6000/4500型号,现已转至深汕西部水源及供水工程使用,拟对原设备配置的MAO6000/4500的搅拌主机更换为仕高玛水工型专用双卧轴搅拌主机,型号为:MAW6750/4500型(基本参数:干料容量6750L,密实混凝土容量4500L,实际产量≥6m3,混凝土类型:常规混凝土、RCC碾压混凝土,适用骨料最大粒径:180mm)。改造内容不限于以下:
1、搅拌主机:仕高玛MAW6750/4500型型搅拌机的采购和更换。
2、搅拌机上盖的改造:按照新购的仕高玛MAW6750/4500型搅拌机对原设备MAO6000/4500搅拌机管路进行改造,含进水、喷水管路、安全开关及检修门。
3、搅拌机支座的改造:按照仕高玛MAW6750/4500型搅拌机的支座尺寸,利用现有搅拌楼的平台对原MAO6000/4500搅拌机支座进行相应改造。
4、电气控制系统的改造:在现有控制系统的基础上进行适当改造,改造成满足高玛主机和搅拌楼生产工艺流程的控制系统。
5、进料岔管改造:根据仕高玛MAO6000/4500型搅拌机的安装高度对骨料、粉料下料连接管接口及除尘系统接口的尺寸及位置进行相应修改,要求确保进料和除尘系统与搅拌机对接顺畅。
六、报价要求:
1、报价人资格要求:
1.1 报价人具有搅拌站智能化专业承包、改造或售卖资质,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含1000万)。
1.2 报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3 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不接受在电建集团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竞标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1.4 本次询比价不接受代理商或联合体竞标。
1.5 报价人应具有类似智能化工程供货业绩,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
1.6 报价人须根据自身的成本情况进行报价,报价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询价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询价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1.7 报价人根据市场价及结合自身情况确定固定投标报价。综合单价包括了设备费、指导安装、调试、培训费、材料费、售后服务、手续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财务费、税费13%(一票制方案,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卖方在供应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国家相关政策影响,合理报价应承担的风险、义务与责任。材料进场后,除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常规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以外,其它因验收,抽检不合格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若合同执行期间国家税率发生变化,不含税综合单价不调整,含税综合单价按国家新规定税率执行,因税率变化造成税额变化导致合同总价变化的,双方应当认可并执行。
1.8 报价人必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注册,通过中国电建股份公司或中国电建水电十六局合格供应商审查并成为中国电建股份公司或中国电建水电十六局合格供应商后才具备报价资格。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2、报价人必须按附件的报价表、各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当分项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投标报价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响应文件中体现。
3、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有效期90天。
4、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证明扫描件将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4.1 形式:采用投标保函或保证金形式。
4.2 金额:¥10,000.00元(人民币壹万元整)。
4.3 采用投标保函的,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递交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82号301,邓先生,18250651292)。出具投标保函的银行必须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四家国有银行中的任意一家银行。投标保函可采用邮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采购单位不负责保函在达到签收前的一切灭失责任)。
4.4 若无法提供投标保函,请提供同等金额的投标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且不计利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收取方式:采用在线收取保证金,通过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投标人报名审核后,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采购人无须提供账号。
4.5 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4.6 汇款时备注:深汕西部水源及供水工程项目经理部混凝土搅拌主机保证金
4.7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若因卖方单方面原因毁约,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天内未及时派代表与采购单位签订购销合同,或无正当理由拒签购销合同,视同中标人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对于各报价人为完成采购项目设备材料所必需却没有单独列项和报价的服务工作内容以及必需配合使用的工具、设备租赁使用等的费用,以及为完成本合同责任与义务所需的其他所需费用等,采购人均视为已包含在报价函响应报价总价中。
6、履约担保
合同签订前,卖方向买方提交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6.1履约担保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应由国有或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且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和见索即付。
6.2履约担保的有效期为合同货物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合格并办理计量结算为止。卖方必须保证履约担保在担保期限内的有效性,否则视同卖方违约。
6.3如卖方出现违约情况,违约金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任何原因导致的履约保证金不足时自动从卖方当期货物结算款中补足。
6.4发生下列之一者,则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⑴卖方发生十六款所列的违约行为之一而完全终止合同。
⑵卖方不履行实质性的投标承诺。
6.5履约担保采用保证金形式的,在合同货物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合格并办理计量结算后的28天内无息退还,卖方在履约过程中发生违约责任除外。履约保证金退还与否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货物的质量保证责任。
七、供货时间及地点
7.1 供货时间:2024年6月1日前;具体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7.2 交货地点: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赤石镇上城村深汕西部水源及供水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7.3 货物运输由卖方负责,交货验收前和车辆返程途中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货到买方指定地点后由买方负责卸货。
八、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本次询比价的合格报价人可自2024年4月08日至2024年4月12日北京时间17:00期间登录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报名,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可下载询比价文件,询比价文件为中文电子版,发售价格为每套人民币0元。
九、报价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12:00点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上报价。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申报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或中国电建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在线投递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询比价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国电建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深汕西部水源及供水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陈先生 18159846057
采购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履约中心招标采购处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82号
联 系 人:邓先生18250651292
邮 箱:16jcgglb@powerchina.cn
十二、监督机构
监督部门: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电 话:0591-87720935
2024年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