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双赢集团宣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367.16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q-gc-gk-2023548
预算金额2367.16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工0551-63506528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华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付先生13305603336
中标公司安徽全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367.16万元
中标联系人高飞
公告正文
招标人名称:安徽双赢集团宣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叠翠东路25号
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华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望江东路299号金中环广场A座10楼
项目名称安徽双赢集团宣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建设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XZQ-GC-GK-2023548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09时00分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全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石台镇育才路石台产业园9号办公楼
投标报价:23671633.9元
工期(交货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9.96分
项目负责人:高飞
相关证书名称:皖234151781805
证书编号: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安徽焕备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新建及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安徽焕备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新建及防水防腐保温工程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郦林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寨南路西、翠微路北上海城市公寓9幢2405室
投标报价:23702740.58元
工期(交货期):180日历天
质量标准:合格
综合得分:99.95分
项目负责人:段厚祥
相关证书名称:皖1342022202302725
证书编号: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企业业绩:年产6万吨大型桥梁钢结构厂区建设工程
项目负责人业绩:年产6万吨大型桥梁钢结构厂区建设工程
企业奖项:/
项目负责人奖项:
/
其他:/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
地址:
/
投标报价:/元
工期(交货期):/日历天
质量标准:/  
综合得分:/分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企业资质:/
企业业绩:/
项目负责人业绩:
/
企业奖项:
/
项目负责人奖项:/
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①安徽省彩建钢结构有限公司单位因投标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类似工程高度、单跨度、桁吊、地面防渗等招标文件要求的要素未体现,不符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2和3.4条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②宣城市龙鸣建筑有限公司单位因投标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类似工程高度、单跨度、桁吊、地面防渗等招标文件要求的要素未体现,不符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2和3.4条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③森丰建设有限公司单位因投标文件中业绩证明材料类似工程桁吊、地面防渗等招标文件要求的要素未体现,不符合招标文件招标公告3.2和3.4条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9日至2024年01月02日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350652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付先生,联系电话:13305603336。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过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3019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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