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关于【2023年西城区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专项审计】中选结果的公告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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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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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10/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我单位于2023年10月16日 00时00分,在北京市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为[西城区财政局]公开选取中介服务机构,现将中选结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 ZJ2023BJ1004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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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3年西城区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专项审计 |
中介服务事项 | 其他 |
投资审批项目 | |
项目规模 | |
项目所在辖区(北京市区) | 西城区 |
项目业主 | 西城区财政局 |
业主单位联系人 | 刘女士 |
业主单位联系电话 | 01066217105 |
服务内容(项目内容) | 为了保证西城区产权登记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公开公正、适度竞争、保证质量的原则,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遴选1家会计师事务所承担西城区2023年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专项审计工作,工作量按财政局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均按照区财政局相关工作要求执行。 1.会计师事务所需要保证工作组必须由项目经理和助理人员构成,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多年为政府机关、国有企业进行审计服务的相关职业经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能,资历深厚、经验丰富、服务意识强,并且熟悉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所办企业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要求;工作组人员结构合理且保持固定,未经区财政局批准,不得更换。 2.会计师事务所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审计业务,重点对闲置资产及房屋类资产进行核查,并对在审计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西城区财政局报告。 3.会计师事务所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西城区财政局出具审计结论及审计报告,并制定严格的审计质量保证措施,对审计结论及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4.未经西城区财政局批准,会计师事务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披露审计项目的有关信息,更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或公开审计的有关情况。 |
资金来源 | 财政性资金 |
服务金额(万元) | 33.8 |
交易方式 | 比选 |
服务时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责任期满前完成全部委托事项,并提交全部工作成果。服务期限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合同签订时间: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中介服务合同。 |
中选时间 | 2023年10月23日 |
中选金额(万元) | 30.42 |
情况说明 | |
中选中介机构 | 北京观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中选机构机构地址 | |
中选结果公告公示期 | 3工作日 |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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