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色正元(安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锂电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一期工程)110kV和10kV变配电系统及外线运维服务采购(三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n2024-14-8103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律师0551-62220155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色正元(安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6 万吨锂电正 极材料前驱体项目(一期工程)110kV 和 10kV 变配电系统 及外线运维服务采购(三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中色正元(安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6 万吨锂电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一期工程)110kV 和 10kV 变 配电系统及外线运维服务采购(三次) 项目编号:GN2024-14-8103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 年 11 月 15 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 年 11 月 25 日 中色正元(安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6 万吨锂 电正极材料前驱体项目(一期工程)110kV 和 10kV 变配电 系统及外线运维服务采购(三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 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铜陵铜能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 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宣城南天电力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池州华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三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 形式一次性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 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0551-62220155。应急客服电 话:0551-6222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联系人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 司相关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 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 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 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 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 序的。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 的依据。 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 236 号 联 系 人:魏工、李工、王工 电 话:15056582334、13052082529、13695657576 四、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有色集团采购招标电子商 务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特此公示。 中色正元(安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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