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预决算公开检查项目购买服务计划(第二次)
金额
26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8/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万元
招标公司昆明市财政局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昆财监〔2020〕1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昆明市预决算公开监督工作,切实提高昆明市预决算公开质量,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等相关规定,拟聘请1家社会服务机构协助开展昆明市2024年预决算公开检查工作,现制定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市2024年预决算公开检查项目(B0501监督检查辅助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财政局
三、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资金预算及支付方式
¥26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元整),实际付费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所需经费从局2024年部门预算经费中列支。检查工作全面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待省级考核结果公布后进行最终验收,根据验收结果支付剩余部分。
五、项目概况
根据《昆明市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办法》,从政府预算公开(含政府债务)、政府决算公开(含政府债务)、部门预算公开(含财政项目文本)、部门决算公开和预决算公开管理等五个方面,对照该考核办法中明确的132项指标,协助市财政局对全市约2600个应公开部门的2024年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以及相应的问题反馈、整改核查、统计汇总、数据分析等工作。
六、承接资格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七、目标要求
(一)服务方需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能够按照《昆明市预决算公开考核办法》及昆明市财政局的要求开展工作。
(二)服务方需按照检查要求,配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及技术手段,对昆明市政府及部门(含县区)2024年预算公开和2023年决算公开开展不少于3轮检查,对每轮检查结果按部门进行研判分析,分级分类反馈问题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核,确保检查结果真实准确,检查工作高效便捷。
(三)服务方需明确检查工作的相关计划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事前准备、工作方法、人员配备、技术手段、时间安排、检查结果研判及反馈、整改复核、统计分析、检查报告出具等与服务目标相关的计划内容。
(四)服务方须按照《云南省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昆明市预决算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及公开模板对预决算公开内容开展检查及复核,以确保检查的准确性和整改的有效性。检查工作全面完成后,市财政局将结合省级检查情况和考核结果对服务方的工作进行验收,根据验收情况支付剩余服务费。
(五)服务方在开展工作中,不得影响昆明市财政局正常工作,并履行保密责任与义务,对此次检查相关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昆明市财政局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相关信息,对未履行保密责任造成负面影响的,承担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
八、购买服务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目录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因此昆明市财政局2024年预决算公开检查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响应方式
请在公示期内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纸质、密封送达昆明市财政局财政监督处。
在第一次公示期内递交了响应文件的机构可继续参加第二次投标,鉴于第一次递交文件未拆封,投标机构可自行选择继续使用第一次递交的文件或重新递交文件,也可取回文件退出投标。
公示期:2024年8月12日至8月16日。
地址:呈贡区锦绣大街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2楼211室。
电话:0871-65946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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