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华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工程施工磋商邀请函
金额
112.94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2/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mazbdlsz-230128
预算金额112.94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主
招标代理机构汕头市民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纪工0754-8721596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3
公告正文
龙华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工程施工磋商邀请函
(招标编号:MAZBDLSZ-230128)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头市
一、招标条件
本龙华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工程费用预算审核造价为1129440.08 元。申请省级资金,超出部分村自
筹。, 招标人为汕头市龙湖区龙华街道南社经济联合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龙华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工程,总建筑面积500m°,建筑层数地上2层,二层
分设十个功能区,包括管理处、洗衣房、活动区、休息厅、厨房、日间照护区、卫生护理站、
办公室、法律心里咨询室、洗手间。具体建设内容以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报告书内容
为准,总工期为120日历天。本项目建设工程费用预算审核造价为1129440.08元(为最高
限价),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119808.16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参与竞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龙华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龙华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自然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近期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022年1
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
明。如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需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
件;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磋商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磋商承诺书》。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
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
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或招标人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
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
投标(响应),提供《磋商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
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的相关规定、《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的相关规定。对中小微企业投标的支持【监狱企业、残疾入福利单位视同小
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
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
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须在该企业
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广东省外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建筑
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提供
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近3个月内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件
或扫描件);
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
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第一条的规定,广东省外投标企业及拟派人员须在“进粤
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
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省外企业提供网页截图证明,省内企业无需提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中标人不得擅自将中标项目转让或分包给第三方。否则,采
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已办理投标登记并成功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提供投标登记表或购买本磋商文件的
收费凭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2月0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2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方式:办理投标登记时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并
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全部须加盖公章),现场领取(1)有效期限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此项)以上资料一式两份按上述
顺序装订成册(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
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售价:人民
币300元(售后不退)。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路33号猛狮国际广场综合楼整幢A1303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3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路33号猛狮国际广场综合楼整幢A1303号。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2月13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路33号猛狮国际广场综合楼整幢A1303号。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汕头市龙湖区龙华街道南社经济联合社。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汕头市龙湖区龙华街道南社经济联合社
地 址:汕头市龙湖区龙华街道迎宾北路南社村委会(南侨学校西)。
联系人:王主
电 话:0754-85794627
电子邮件:MAGCGL@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汕头市民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汕头市澄海区广益路33号猛狮国际广场综合楼整幢A1303号。
联系人: 纪工
电 话: 0754-87215969
电子邮件: MAGCGL@126.com
刀孤
招标入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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