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某部场馆设备采购项目(三次)(主要包括智慧靶场建设和靶机采购等内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场馆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4-JW13-W100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需求概况 |
技术要求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某部场馆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
主要包括控制系统、身份识别系统、安防监控系统、管理系统、智能靶标系统、信息感知系统以及数据通信系统等智慧靶场建设内容以及智能感应起倒靶机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安徽滁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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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 196万;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 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7 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二)申领地点:线上邮箱1474884391@qq.com。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1474884391@qq.com。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 11 月 22 日 9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三)投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 (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 11 月 22 日 9 时 30 分。
(二)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详见招标文件)。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程助理、陈助理
办公电话:055165731314、055165731387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王先生
办公电话: 0551-6573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