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汾经营部翼城下岗再就业市场工程改造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JTLFJYB-004
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汾经营部于2024年10月20日对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汾经营部翼城下岗再就业市场工程改造项目进行了询比采购,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1.评审结果
包件号 |
项目名称 |
成交候选人排名 |
拟中标人 |
采购方式 |
|
1 |
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汾经营部翼城下岗再就业市场工程改造项目 |
第1名 |
翼城县海霞建筑安装服务中心(个人独资) |
翼城县海霞建筑安装服务中心(个人独资) |
询比采购 |
2.公示时间
2024年10月21日至2024年10月24日。
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
3.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公示在https://cg.95306.cn/(国铁采购平台)发布。
4.联系方式
采购人: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汾经营部
联系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车站街铁经巷12号电务小区旁临汾经营部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13353578309
太原晋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临汾经营部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
异议函件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6.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