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都区蓉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3年02月27日 18:0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成都市新都区蓉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新都区蓉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新都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2月27日 18:04 |
评审专家名单 | 罗琳、彭明明、陈高翔、严旭(采购人代表)、曾永刚(采购人代表)、苗传英、杨平。 | ||
总中标金额 | ¥14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涂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5988202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新都区蓉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市新都区宝光大道北段211号2栋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许先生,028-6893216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中鑫诚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69号1栋(新希望国际B座)16层160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涂女士,028-85988202 |
一、项目编号:ZXCTFZC-2023-004(招标文件编号:ZXCTFZC-2023-004)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新都区蓉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公交车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吉庆汽车服务中心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马家镇林泉社区普利大道一段930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新都东方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学院路西段333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成都市鹏程笃信汽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运力大道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成都吉庆汽车服务中心 | 公交车维修服务 | 为成都市新都区蓉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提供公交车维修服务 | 按招标文件中设备要求及人员要求等服务要求提供公交车维修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即日起开始履行应尽合同义务(自招标完成后正式签订维修合同之日算起),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方可续签合同。 |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生产中产生的固废、危废、废水、噪音、扬尘等管理应按照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保养规范:严格按照GB/T18344-2016标准执行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作业,不得缺项、漏项,经维修、保养后的车辆技术状况符合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并建立维修档案;如因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发生变化,需参照新的技术标准执行等,详见招标文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新都东方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 公交车维修服务 | 为成都市新都区蓉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提供公交车维修服务 | 按招标文件中设备要求及人员要求等服务要求提供公交车维修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即日起开始履行应尽合同义务(自招标完成后正式签订维修合同之日算起),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方可续签合同。 |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生产中产生的固废、危废、废水、噪音、扬尘等管理应按照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保养规范:严格按照GB/T18344-2016标准执行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作业,不得缺项、漏项,经维修、保养后的车辆技术状况符合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并建立维修档案;如因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发生变化,需参照新的技术标准执行等,详见招标文件。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3 | 成都市鹏程笃信汽修有限公司 | 公交车维修服务 | 为成都市新都区蓉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提供公交车维修服务 | 按招标文件中设备要求及人员要求等服务要求提供公交车维修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 合同签订即日起开始履行应尽合同义务(自招标完成后正式签订维修合同之日算起),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方可续签合同。 |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生产中产生的固废、危废、废水、噪音、扬尘等管理应按照国家环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保养规范:严格按照GB/T18344-2016标准执行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作业,不得缺项、漏项,经维修、保养后的车辆技术状况符合GB 7258-2017《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标准,并建立维修档案;如因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发生变化,需参照新的技术标准执行等,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琳、彭明明、陈高翔、严旭(采购人代表)、曾永刚(采购人代表)、苗传英、杨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的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本项目约定收费金额:49,000.00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9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1:成都吉庆汽车服务中心
中标价:维修工时费收取比例:94.5%;维修材料费收取比例:94.5%;管理费收取比例:14%;8—19座客车维修救援(拖车、背车)服务:290元(10公里以内),每增加1公里(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收)加收5元;20座以上客车维修救援(拖车、背车)服务:340元(10公里以内),每增加1公里(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收)加收15元。
中标供应商2:新都东方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价:维修工时费收取比例:94.9%;维修材料费收取比例:94.9%;管理费收取比例:14.9%;8—19座客车维修救援(拖车、背车)服务:290元(10公里以内),每增加1公里(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收)加收14元;20座以上客车维修救援(拖车、背车)服务:340元(10公里以内),每增加1公里(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收)加收19元。
中标供应商3:成都市鹏程笃信汽修有限公司
中标价:维修工时费收取比例:94.9%;维修材料费收取比例:94.8%;管理费收取比例:14.9%;8—19座客车维修救援(拖车、背车)服务:285元(10公里以内),每增加1公里(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收)加收13元;20座以上客车维修救援(拖车、背车)服务:335元(10公里以内),每增加1公里(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收)加收18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成都市新都区蓉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宝光大道北段211号2栋
联系方式:许先生,028-689321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中鑫诚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69号1栋(新希望国际B座)16层1609号
联系方式:涂女士,028-859882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涂女士
电 话: 028-85988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