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多伦县哈达山生态文旅暨康养项目(养殖湖)施工砂土转让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8/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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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多伦县哈达山生态文旅暨康养项目(养殖湖)施工砂土转让 | 项目编号 | N0109WZ220425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3-08-16 00:00:00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8-29 17:00:00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1)个周期。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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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多伦县滦源镇大河口村黄旗营房东南哈达山东北侧,大地2000坐标(X=4678705.41,Y=476067.664),采挖面积24488.7㎡ | ||||||||||||||||||||||||||
标的现状 | 尚未采挖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2067400.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3-01-23 | ||||||||||||||||||||||||||
评估机构 | 内蒙古申信华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 ||||||||||||||||||||||||||
转让底价(元) | 2067400.00(不含增值税价格)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多伦县财政局 联系人:刘亚南 联系电话:15148539691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按本申请书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 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 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文件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多伦县财政局 |
特别 告知 | 1、本次转让标的为多伦县盛景丰源生态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哈达山生态文旅暨康养项目涉及尚未采挖的砂土。根据评估报告显示,评估利用可采储量 178253.26 立方米(地表粉可采储量56131.23立方米、砂可采储量 122122.03 立方米); 产品方案为建筑用土、建筑用砂。开采工程由受让方负责实施,工程中一切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不再支付工程费用。受让方应严格按照《多伦县哈达山生态文旅暨康养项目人工养殖湖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转让方不承担任何数量、质量保证责任。本项目转让后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2、转让方属于行政单位,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可开非税收据,请各意向受让方悉知。 3、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内,需提前预约勘验,并填写现场勘验确认表。 4、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5、中心按照最终成交价收取服务费,不因标的数量的变动而做调整。 6、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或未按照转让方相关规定进行资产交接,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交易价款和保证金。 7、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8、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
标的交割 | 详见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标的勘验期间内亲自勘验标的,标的资产状况等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双方确认并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提交《现场勘验确认表》, 同时交纳交易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2、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交易保证金。 3、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者即为最终受让方,最终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及《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等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竞价结束次日2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中明确的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至中心指定账户。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后 3 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收到转付价款通知书后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进行标的交接工作。受让方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标的物采挖、运输和现场垃圾清运等工作,施工过程中涉及的环保、占地等一切手续全部由受让方负责办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矛盾纠纷协调处理等事宜由受让方自行负责,并承担该过程中的一切责任以及以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转让方有权监管受让方施工情况,施工期结束后如因受让方自身原因未完成标的物采挖,转让方有权对标的物另行处置。 5、本项目周边涉及草地、林地、耕地等保护范围,作业路、临时堆放场地等需占用林草地的,受让方须取得林草部门批复的临时占地手续。 6、受让方施工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按规定的期限、范围、深度、作业方式施工; (2)在施工区域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志; (3)随清随运,不得随意堆放施工产出品; (4)运输车辆实行准运制度,需按指定进出场路线行驶,禁止随意开道行车; (5)不得损坏照明设施、通信电缆和宣传牌、界桩、里程桩等管理设施; (6)不得破坏林地、草场、植被环境、污染水体; (7)采砂活动结束后,及时对采砂现场进行清理、恢复; 7、受让方责任: (1)受让方不得越界采挖,工程建设项目主管单位、滦源镇执法局是工程建设项目取用砂石土的监督管理部门,不定期进行核查,如出现超层越界采挖,按照相关法律及执法要求进行处罚。 (2)受让方在临时堆放场使用完成后,需在 10 日内对临时堆放场范围进行植被恢复。 (3)受让方不得在采挖现场及临时堆放场进行加工筛选。 (4)受让方负责成交后的砂石土监管,并且保证运输过程中的自身安全,保证运输车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满足运输条件,在采挖运输过程中造成的损失及安全事故由受让方承担。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勘验地点:多伦县哈达山生态文旅暨康养项目 勘验时间:项目期内工作日(需提前预约) 勘验联系人:刘亚南 15148539691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3-08-16 00:00:00 至 2023-08-29 17:00:00 | |||
报名手续 |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法人).doc 实物资产受让申请书(自然人).docx 现场勘验确认表.doc 意向受让方资料清单.doc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6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3-08-29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已交纳交易保证金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 (2)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按 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 (3)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 (4)未按照公告约定与转让方完成全部资产交接工作的; (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6)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 (7)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法: (1)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交易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10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3-08-16 00:00:00-2023-08-30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服务费按中心收费办法收取。 | ||||
附件下载 |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pdf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丁先生 |
咨询电话 | 17704790069 | |
咨询时间 | 项目公告期内工作日 | |
咨询地址 | 锡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东侧4号窗口,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锡盟合作机构,电话:0479-8107253 | |
技术支持 | 艾经理 18586095993 | |
其 他 | 请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官网(www.nmcqjy.com)按项目名称查询后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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