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专科医用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2024-JW35-W1005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设备 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全自动血球分析仪 |
详见招标文件 |
台 |
1 |
签订合同后20日内乙方负责完成送货安装,并于安装后10日内完成技术培训。 |
河北省定州市(具体位置待中标后告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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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精子分析仪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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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全自动粪便分析仪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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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心电图机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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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便携式牙椅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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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听力计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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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牙科综合治疗椅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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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空气压缩机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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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口腔CT胶片打印机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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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双工位耳鼻喉综合诊疗台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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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五官科液压诊疗椅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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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电子阴道镜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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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流产吸引器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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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注射泵 |
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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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洗胃机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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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电动吸引器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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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电动气压止血仪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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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高频电刀 |
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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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升温仪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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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红外干热快速灭菌器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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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压力蒸汽灭菌器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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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呼末二氧化碳模块 |
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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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胶片打印机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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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置物架组 |
台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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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射线防护套装 |
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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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升降平车 |
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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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医用冰箱(1)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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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医用冰箱(2) |
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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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车载冷藏箱 |
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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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PT床凳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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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蜡疗仪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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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中药熏蒸床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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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冲击波治疗仪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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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臂筒式血压计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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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电解倒睫仪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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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项目核心产品为:电子阴道镜、冲击波治疗仪 2.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4.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最高限价:315.194万元(超过此限价的投标无效) ;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供应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
(十)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7 月 26 日至 8 月 1 日,每日上午 9 :00 至 12 : 00 ,下午 2 : 00 至 17 : 00 (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线上发售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连续3个月(2024年4月-2024年6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七)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供应商须于招标文件申领截止时间前通过企业账户向采购代理机构账户支付招标文件购买费(以到账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 zgjdgczbyxgs@163.com 。(注:供应商提交报名材料时间或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缴纳到账时间超出招标文件申领截止时间的,报名无效,不予发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 8 月 15 日 8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 8 月 15 日 9 时 00 分。
(三)投标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 年 8 月 15 日 9 时 00 分(应当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上发布。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张先生、李女士、付女士
办公电话: 13718381382、19910358006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先生、郭先生
联系电话:0311-89177376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先生
办公电话: 0311-89177318
邮 箱:wzcgz30376@163.com(遇有问题可电话或邮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