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丰县纸房乡人民政府清丰县纸房乡环卫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95.86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清采公开-2023-7
预算金额195.86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国臣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晓燕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4
公告正文

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项目概况
清丰县纸房乡环卫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清采公开-2023-7
2、项目名称:清丰县纸房乡环卫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958,695.00元
最高限价:1958695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E4109005080D02485001001 清丰县纸房乡环卫服务项目 1958695 1958695
1958695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纸房乡区域内所有道路(不包括国道、省道)的道路清扫,乡域内各村街道清扫,路边石到墙根保洁,路面、地面无垃圾、无油渍、无废弃物。
资金来源:本乡财政资金,已落实。
标包划分:共一个标包。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标准规定,满足采购人需求。
服务期限:1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要求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格式) 。
②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③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④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 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为其它组织的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或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3个月的缴纳税收凭据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
注:投标人在投标时,按照濮财购【2022】9号文规定提供濮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 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项目开标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通过互联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负责保留查询信息)。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4月04日 至 2023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04月2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供应商)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 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注:使用IE11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供应商)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
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供应商)错过解密时间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带来不便,请谅解。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①办理数字证书: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上查看办事指南,准备办证资料,携带数字证书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前往数字证书受理点办理。受理场地:濮阳市振兴路与安康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安康路32号濮医北区入口对面),客服电话 400- 112-3838 联系电话:16639338626;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之窗云峰座A座1011室,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联系电话:0371-85519951。
②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丰县纸房乡人民政府
地址:清丰县纸房乡
联系人:王国臣
联系方式:13140553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6号9号楼9层91号
联系人:刘晓燕
联系方式:15139320039 0371-866106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晓燕
联系方式:15139320039 0371-86610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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