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十总镇新雁村2023年度零星工程、突发事件挖机、农用车台班时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2/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1802034272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通州区十总镇新雁村2023年度零星工程、突发事件挖机、农用车台班时项目招标公告


通州区十总镇新雁村2023年度零星工程、突发事件挖机、农用车台班时项目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村级自筹,现对外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名称:通州区十总镇新雁村2023年度零星工程、突发事件挖机、农用车台班时项目


2、项目地点:十总镇新雁村境内(由招标单位指定)


3、工程规模:新雁村内零星工程及突击性任务


4、工程内容:人居环境整治、河坡整治等突发事件需要,平时应具备接到通知2小时内到现场施工,紧急时应立即到达现场施工的条件,施工时由招标单位指派专人指挥,一次性验收合格。


5、投标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自然人


6工程付款方式和时间


工程款含税,按实结算,竣工验收合格后,2023年底前付工程款的70%,审计结束后付清审计价。付款需凭甲方认可的正式发票支付,验收不合格甲方不付款也不承担任何费用。


7、 本工程挖机最高限价:50型挖机120元/时,150型挖机固定价165/时200型挖机固定价200元/时;农用车固定价45元,/车,当天单车超过12车次(含12车)以上,运输价按500元/辆/天计算(以上价格均含税)。


8、工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9、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细则如下: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作为废标处理。最低报价的为中标人。如有相同报价,则抽签决定中标人。


参加投标时请带身份证,投标人将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价单、投标函一起密封,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姓名,否则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2000元,由中标人代为支付代理费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支付于招标代理机构,报价时综合考虑。


10、其他事项


(1)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规程施工,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在施工期间所有的安全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2)工程报价应含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等。


(3)各投标人应组织专业人员踏勘现场,充分考虑施工时的难易程度。并在投标报价时考虑相关的不可预见费用。最终按实结算。


(4)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之前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


报名和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7日上午9:00—9:30报名,


2022年12月27日上午9:30开标;


投标地点:十总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司法所三楼);


招标单位:十总镇新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13814666788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8020342729


日期:2022年12月14日





通州区十总镇新雁村2023年度零星工程、突发事件挖机、农用车台班时项目











施 工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通州区十总镇新雁村2023年度零星工程、突发事件挖机、农用车台班时项目


投 标 书


十总镇新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一)根据招标公告我单位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并根据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经考察现场和研究招标文件后,愿以人民币(大写)50型挖机 角 分/时,150型挖机固定价165/时,200型挖机固定价200元/时,农用车固定价45元/车,当天单车超过12车次(含12车)以上运输价按500元/辆/天计算,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承包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二)我单位保证本工程质量达到 一次性验收合格








投标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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