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合肥高创智慧园区IOC智能运营中心智能化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2/05/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1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5865033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发布时间:2022-05-29

招标公告
合肥高创智慧园区IOC智能运营中心智能化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网上磋商项目)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合肥高创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合肥高创智慧园区IOC智能运营中心智能化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具备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2020AGGHN00138

2、项目名称:合肥高创智慧园区IOC智能运营中心智能化采购

3、项目地点:市级·高新区

4、项目单位:合肥高创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采购可视化展示大屏系统、辅助可视化展示终端、服务器等一批设备,详见磋商文件

6、资金来源:自行支付

7、项目预算:110.000000万元

8、项目类别:政府采购货物

9、标段(包名)划分:

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磋商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磋商日超过24个月;

4.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磋商文件获取

1、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05月22日上午09:00至2020年06月01日下午17:30

2、磋商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00元整,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查阅、获取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中心网站(http://ggzy.hefei.gov.cn/)“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主体库登记”--“主体库登记服务指南”。

(2)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系统查阅采购文件,如参与投标,则还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支付采购文件费用,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3)采购文件费用采用网上支付。如无网上银行帐号,请及时前往银行办理(本系统目前支持以下银行网上支付服务: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徽商银行)。

(4)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8110066。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0年06月09日10:00

2、磋商地点:合肥市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一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1楼1号评标室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同磋商时间

六、联系方法

(一)项目单位:合肥高创股份有限公司

电话:0551-65314603

(二)招标代理机构: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市望江西路860号高新区管委会一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D103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65865033

1、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参与磋商时间,如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采购文件无法获取的,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本项目二轮报价环节采取网上询标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供应商及时关注系统询标情况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相应内容回复。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 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友情提示: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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