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丽(天津)产城融合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43%股权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6/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丽(天津)产城融合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43%股权
挂牌日期:2022-06-2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S110000D01310145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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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丽(天津)产城融合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0.43%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国科科技创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 |
转让比例 | 30.43 |
挂牌价格 | 733.5万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20 |
挂牌日期 | 2022-06-22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人、非法人组织。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人民币219.93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照北交所的规定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先用于补偿北交所及各方交易服务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2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及交易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交所交易规则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5、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认可并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企业权属变更登记完成之日,标的企业已签署的相关合同、协议;(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3)已自行对照并了解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业监督管理机构及标的企业所在地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以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规定已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主体资格,决定是否申请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若由于受让方自身原因在本项目交易过程的任一环节出现的任何风险,受让方放弃对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的权利;(4)同意北交所在出具本项目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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