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博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4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2023年搜索引擎广告代理招标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实施搜索引擎全案媒介策略与采买业务打包招标模式。一个标段,定标1家公司,服务哈弗、皮卡、欧拉、魏牌、坦克、沙龙等所有整车品牌。
2023年整车各品牌及全系车型搜索引擎营销策略,资源采买与投放执行优化。包含百度、360、神马主流搜索媒体,不限于关键词竞价、品牌专区、原生信息流产品的营销策略,账户操作,竞品分析,数据报告,方案报告及资源采购等。
三、技术要求
1.项目实施时间:预计2023年3月中旬;
2.项目实施周期: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即进入项目阶段,需严格按照与我公司的合同约定内容执行,直至项目结束;
3.需具备能力 
①搜索行业分析能力 
②搜索营销策略制定 
③搜索投放优化服务 
④方案执行,提供各种数据报告 
⑤提供搜索广告相关的增值服务。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公司要求 :成立时间不得低于3年,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 
2.资质要求: 
①必须具备百度KA核心代理资质,五星级代理优先选择。 
②有汽车行业搜索引擎服务经验,有成功的汽车品牌服务案例; 
③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较强的经营实力、垫款实力及售后服务体系,能够保证本项目的顺利实施。 
3.团队配备 
①具有专业SEM优化能力及高级人才的独立团队; 
②整体团队需至少3位项目策略总监,同时需针对各品牌设立单独服务团队,每个品牌至少1位账户策略师、1位账户操作人员,且均需具备至少3年(含)以上汽车行业经验。
五、业绩要求(报名业绩作为报名审核,投标书中应包含且不限于报名业绩)
拥有汽车客户搜索引擎媒体广告投放经验,提供至少2家自主、豪华或合资汽车品牌案例
(投标人提供汽车品牌案例合同)。
六、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
①凡有意参加报名的供应商,请至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注册报名:地址为: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供应商注册指南》可在平台网站首页“用户登录选择”栏附近查看,并根据手册要求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根据项目名称,按报名要求进行报名,未按照此方式报名的,视作无效报名;
②如无法在招标平台完成注册的,请及时联系0312-2198849/2197904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02月14日 23:00
七、联系方式
1.项目所在地:河北保定
2.报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赵博:18633299669/0312-2197725
3.如对本项目有技术疑问或想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可将问题分条描述清晰,发送至(zbgys@gwm.cn)。邮件中请注明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邮件主题须注明项目名称、报名联系人,如XX项目疑问XX收,将统一进行答疑回复。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投标意向金为:1000元(大写:人民币壹千元整)。
投标意向金缴纳后不予退还;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任意环节因招标方原因取消的,可办理投标意向金退款(若供应商已办理开票将不予退款);
2.报名时需同步上传交款凭证,若为免费标书则上传空白页即可。
3. ①缴费时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 ,如为个人代缴,请在交款凭证上备注“项目简称+参标公司简称” (注:项目简称填写标的物名称即可)
②开票要求: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首页(不用登录)(http://eps.gwm.cn/gwm_epbp/portalWeb/)左下方查找开票信息模板,按照要求填写后将EXCEL版发至gfzbb@gwm.cn,开具后“51发票”直接将发票链接回复至邮箱中,若有疑问,请电话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
注:a. 个人缴纳投标意向金如需开具发票抬头为公司的发票,需出具加盖该企业公章的委托个人代付的说明文件,否则无法开具发票;b.发票开具完成后,意向金不再退还。c.贵司提供发票信息后,大约25个工作日左右开具电子发票并发至邮箱,请耐心等待,若超过25个工作日未收到发票,请及时联系王薇,电话0312-2197731,逾期未查收导致发票无法报销的,不再重开。
九、交款账户信息(请避开月底最后两天打款)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行号:302134024517)
开户户名: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 8111 8010 1230 0947 716
注意:①原则上以公司交款为准,即公对公账户;注册成功后汇款至以上账户;
②交款行为仅在此账户有效力,我司不存在其他任何代收账户;
③请不要相信任何个人或公司的交款要求,以防上当受骗!
十、发布的媒介
本次信息发布只在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网页、长城汽车官网-商务合作-招标公告及微信公众号“长城控股招标中心”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如遇信息调整最终以长城控股电子招标平台公示报名内容为准。
十一、争议解决
投标方和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采购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无论报名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名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集团举报渠道:
邮箱:gwlianjie@163.com(集团纪检组) gwco@163.com(董事长办)
QQ:1545941100(集团纪检组) 微信:gwlianjie(集团纪检组)
手机/短信:13731210088(秘密特工组)
电话:0312-2197836(集团纪检组) 0312-2192999(董事长办)
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朝阳南大街2266号董事长办公室/监察审计部
邮编:0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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