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失败公告
本公司组织实施的吉华街道城中村原有微型消防柜维护保养、更换消防器材及新增微型消防柜(带器材)、采购消防器材项目项目(编号:LGCG2023000381),因投标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而致招标失败。
一、项目编号:LGCG2023000381
二、项目名称:吉华街道城中村原有微型消防柜维护保养、更换消防器材及新增微型消防柜(带器材)、采购消防器材项目
三、投标供应商:
序号 |
投标供应商 |
1 |
深圳市倍安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 |
深圳中消云智慧安全有限公司 |
3 |
深圳市深之安科技有限公司 |
注:1、深圳市倍安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深之安科技有限公司所提供核心产品的品牌一致,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三十一条:“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因此,深圳市倍安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深之安科技有限公司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表第13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深圳市倍安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实质性条款第7项所提供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表第5条“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做出评判)”;
3、深圳中消云智慧安全有限公司的实质性条款第3项、第6项和第9项所提供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表第5条“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做出评判)”;
4、深圳市深之安科技有限公司的实质性条款第2项和第9项所提供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不满足符合性审查表第5条“所投货物、服务在技术、商务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审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做出评判)”;
综上,经评审委员会一致决定,深圳市倍安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中消云智慧安全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倍安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均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四、中标(成交)供应商:
包组 |
投标供应商 |
A |
因作出有效投标的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本项目无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五、主要中标产品明细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六、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
1.丁军峰;2.李书让;3.陈剡;4.杨杰;5.刘军。 |
包组专家评审明细:-详见后面附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办事处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甘李六路9号
联系方式:0755-282596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由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组织实施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
联系方式:0755-895526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 0755-89552206
请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https://www.szggzy.com/globalSearch/details.html?contentId=1211037)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质疑材料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路383号。质疑咨询电话:0755-89552611。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