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遂宁市蓬溪县幸福美丽乡村路(乡村振兴共富路)比选公告
金额
76227.1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遂宁市蓬溪县幸福美丽乡村路(乡村振兴共富路)比选公告 遂宁市蓬溪县幸福美丽乡村路(乡村振兴共富路)遂宁市蓬溪县幸福美丽乡村路(乡村振兴共富路)(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蓬溪县发改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蓬发改审[2023]10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比选文件在蓬溪县发改局(投资主管部门名称)的备案号(若有)为/。2.项目概况2.1项目业主:蓬溪闰禾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2建设地点:蓬溪县2.3项目规模:/2.4计划工期:36个月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09月2.5项目总投资:76227.12万元2.6项目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2.7代理项目估算金额:76227.12万元3.申请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0个(0-10公路桥梁类类似分类项目业绩。3.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0个(0-10)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第2.7款“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0%(0-100)。3.3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1.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需提供带二维码工程类注册证书和工程类注册证书一致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2专职技术人员4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3.以上人员中至少一人具有建设招标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书、任职资格文件、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网站查询截图);注:以上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最近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省外企业需提供总公司为其缴纳最近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材料)。。3.4没有被限制申请的情形和不存在同时申请的情形。3.5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3.6法律法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从事本项目的企业、人员、业绩、资格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4.比选申请文件应完全符合比选文件要求的内容;5.提供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招标代理登记证及信用评价截图,且诚信分不得低于95分。。4.申请人参加比选4.1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符合第3条“申请人资格要求”的,并同意本项目按固定价万元或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动5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代理机构,请自2023年08月10日10时30分至2023年08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下载比选文件(详见操作手册)。4.2申请人自2023年08月10日10时30分至2023年08月15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传比选申请文件(详见操作手册)。4.3不收取比选服务费。5.随机抽取中选人5.1比选人在上传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5.2比选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在代理机构比选系统中,从资格审查通过的申请人名单中按规定随机抽取1个申请人作为中选人。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7.联系方式比选人:蓬溪闰禾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地址:邮编:联系人:段文电话:18398101191传真:2023年08月10日(上网时间)注:(1)比选人应对本比选公告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除在下划线空格处按规定和要求填写外,比选人不得有比选文件规定以外的任何增减或改动。(2)近三年,是指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含当日)起前36个月。(3)第3.1款、第3.2款对申请人和拟任本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要求限定为0个的,并不代表申请人没有招标代理业绩,只是申请人的业绩不作为强制性条件。第3.3款对申请人的本项目人员要求应符合项目特点。(4)要求“加盖申请人单位章”的,是指加盖申请人单位(法定名称)章(电子签章)。(5)比选文件上网后,比选人不得修改比选文件。因特殊情况确需修改的,经原批准部门同意后(若有),发布变更公告,如需终止的发布终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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