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机关公务用车驾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1.8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19355号-shzb24
预算金额21.8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昇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国强1399916077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机关公务用车驾驶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9月20日 19:5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机关公务用车驾驶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9月20日 19:55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9月20日至2024年09月2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6: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21.8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国强
项目联系电话13999160776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采购单位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3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1-4608659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昇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路712号府城花苑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99160776

    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机关公务用车驾驶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19355号-SHZB24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机关公务用车驾驶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18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机关公务用车驾驶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18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公务用车驾驶员服务采购,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服务期8个月(其中2人服务期限8个月的大车驾驶服务,1人服务期限6个月、1人服务期限7个月的小车驾驶服务)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有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2024年09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9月30日 16: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准备好电脑以及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 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5.在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响应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北路135号

联系方式:0991-4608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昇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路712号府城花苑5层

联系方式:13999160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国强

电 话:13999160776











附件信息:

  • 机关公务用车驾驶服务项目(9.19).pdf

    108.8K

  • 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机关公务用车驾驶服务项目意向公开说明.docx

    11.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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