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昆明市呈贡区第一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回族餐配
回族餐供餐服务
校外供餐服务
汉族餐供餐服务
金额
498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ynzt2024-074
预算金额
498万元
招标公司
昆明市呈贡区第一小学
招标联系人
张老师0871-67490645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中泰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窦蕊0871-63983338
标书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公告正文
昆明市呈贡区第一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ZT2024-074)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 一、招标条件 本昆明市呈贡区第一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约498 万元/年,其中A标段(汉族餐):约424万元/年;B标段(回族 餐):约74万/年。,招标人为昆明市呈贡区第一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切实保障我校学生用餐安全、营养、健康,规范我校校外供餐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次采购分为两个标段,A标段为汉族餐供餐服务、B标段为回族餐供餐服务,特采购供餐 单位,通过从供餐单位订餐的形式,集中向学生提供食品,供餐须尊重少数民族学生餐饮习 惯。餐饮保障标准及餐配比标准:A标段(汉族餐)餐饮保障标准为12.00 元/人/餐(含税) 餐配比标准1荤(主荤肉占比不低于90%)+1串荤(串荤肉占比不低于85%)+2素+1汤+1 主食(数量满足学生需求);B标段(回族餐)餐饮保障标准为15.00元/人/餐(含税),餐 配比标准:1荤(主荤肉占比不低于90%)+1串荤(串荤肉占比不低于85%)+2素+1汤+1 主食(数量满足学生需求);供餐须尊重少数民族学生餐饮习惯,根据采购人特定要求进行 供餐,回族餐须具有“清真”标识。注本项目共设两个标段(A标段、B标段)。投标人可 自愿选择其中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对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 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A标段(汉族餐); (002)B标段(回族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A标段(汉族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照《关于加强昆明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食品安全与营养健 康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昆检联发(2019〕3号)及《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呈
贡区校外供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五个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呈教通(2024〕18 号)《关于优化调整加强昆明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的实施意见》(昆 检联发(2024〕3号),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资质,从业信誉良好,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生产 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产用水、个人卫生、生产用具以及贮存、消 毒、运输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3.2 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达到食品粗加工、切配、烹饪、餐饮具清洗消毒、 餐厨废弃物管理等重点环节及备餐、分餐等重点场所全过程监控、全链条监督,实现全社会 共享共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3运输车辆按要求安装“GPS”定位系统,具备为学校供餐的其他便利条件,能确保 食品在运送过程中不变质、不变冷,卫生安全、营养美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4公司成立至今,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无食品安全事故,社会信誉 良好,无不良信用,无债务纠纷,无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记录。(提供承诺书); (002B 标段(回族餐))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照《关于加强昆明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食品安全与营养健 康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昆检联发(2019〕3号)及《昆明市呈贡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呈 贡区校外供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五个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通知》(呈教通(2024〕18 号)《关于优化调整加强昆明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的实施意见》(昆 检联发(2024〕3号),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资质,从业信誉良好,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生产 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产用水、个人卫生、生产用具以及贮存、消 毒、运输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3.2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达到食品粗加工、切配、烹饪、餐饮具清洗消毒、 餐厨废弃物管理等重点环节及备餐、分餐等重点场所全过程监控、全链条监督,实现全社会 共享共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3运输车辆按要求安装“GPS”定位系统,具备为学校供餐的其他便利条件,能确保
食品在运送过程中不变质、不变冷,卫生安全、营养美味;(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3.4公司成立至今,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无食品安全事故,社会信誉 良好,无不良信用,无债务纠纷,无未履行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记录。(提供承诺书) 3.5 B标段:回族餐配送单位须符合《云南省城市民族工作条例》《昆明市清真食品管理 条例》以及民族宗教行政事务管理等部门相关规定,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回族餐配 送单位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项目负责人及厨师必须是具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 民,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9日16时30分到2024年09月1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携带本单位介绍信原件(格式不限)在规定获 取招标文件时间内到云南中泰招标有限公司(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广福小区(西一区)11 幢3单元102室)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600.00元/标段,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付 款方式:对公账户转账。付款信息如下:开户名称:云南中泰招标有限公司,账号: 8719067825108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兴科路支行。女未按规定时间及报名方式参与本 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呈贡区第一小学(惠景园校区)一楼报告厅(昆明市呈贡区朝云街466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30日09 时30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呈贡区第一小学(惠景园校区)一楼报告厅(昆明市呈贡区朝云街466 号)。 七、其他 1.供餐人数:昆明市呈贡区第一小学(惠兰园校区):汉族餐供应人数约700人、回族 餐供应人数约90人;昆明市呈贡区第一小学(惠景园校区):汉族餐供应人数约1000人、 回族餐供应人数约150人。由于实际就餐人数的不可预测性,所以采购人无法确保采购量, 结算金额根据实际发生的配餐数量进行结算。 2.服务期限:暂定叁年(2024年10月--2027年7月);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一年一考 核,采购人每年对中标人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服务合同。如在合同执行过
程中出现下述两种情况之一,服务立即终止,采购人不再与其签订下一年合同,本项目终止。 2.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出现合同违约、达不到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年终考核标准或出现 食品安全卫生问题或食品质量问题或出现违法违规、转租转包、擅自调价或不服从管理等行 为的,服务立即终止,采购人不再与其签订下一年合同,本项目终止。 2.2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受到采购方实际工作调整或政策性因素影响导致不能继续履 行合同的,采购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保留变更、中止、终 止服务合同的权利,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采购人提出续签、索赔等申请。 3.配送地点:昆明市呈贡区第一小学(惠兰园校区)、昆明市呈贡区第一小学(惠景园 校区)。 4.合同履行期限:以采购人及中标人具体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自行监督。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市呈贡区第一小学 地 址:昆明市呈贡区朝云街466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871-6749064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中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福路广福小区西1区11幢3单元102号 联系人: 窦蕊、李旭俊、陶俊涛、李冬梅、王文斌 电 话: 0871-63983338 电子邮件: yn_zt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⑦(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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