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邵阳市2023年创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非机动车道铺设陶瓷颗粒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4/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邵财采计【2024】000072号
预算金额458.05万元
招标公司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招标联系人莫民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先生18152827668
中标公司湖南希乾交通设施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王朝阳19173978250
中标公司重庆东吴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邵阳市2023年创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非机动车道铺设陶瓷颗粒工程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邵阳市2023年创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非机动车道铺设陶瓷颗粒工程于2024年4月18日评标结束,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邵阳市2023年创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非机动车道铺设陶瓷颗粒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4】000072号
代理机构编号:HNCPIM-2475N260E004
项 目 编 号:HNSZZFCG-2024-0182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信息公告时间:2024年3月25日
5、信息公告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评标及定标时间:2024年4月18日
7、预算金额:4580500.00元
8、最高限价:4580500.00元
二、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 )公告邀请( )供应商库抽取( )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供应商投标情况
四、中标信息
五、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请按照《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湘财购〔2019〕20号)的规定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地 址: 邵阳市双清区宝庆路与新华路交叉路口
(3)联系人: 梁先生
(4)邮 编: 422000
(5)电 话: 0739-5163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湖南省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百春园街道敏洲西路1-3#地块B7栋4单元4楼
(3)联系人: 李先生
(4)邮 编: 422000
(5)电 话: 18152827668 /18907396268
(6)电子邮箱: 864291776@qq.com
十、附 件
招标文件
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邵阳市2023年创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非机动车道铺设陶瓷颗粒工程于2024年4月18日评标结束,现将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邵阳市2023年创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非机动车道铺设陶瓷颗粒工程
2、政府采购编号:邵财采计【2024】000072号
代理机构编号:HNCPIM-2475N260E004
项 目 编 号:HNSZZFCG-2024-0182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信息公告时间:2024年3月25日
5、信息公告媒体:湖南省政府采购网、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评标及定标时间:2024年4月18日
7、预算金额:4580500.00元
8、最高限价:4580500.00元
二、邀请供应商的情况
1、供应商产生方式:(√ )公告邀请( )供应商库抽取( )采购人、专家推荐
三、供应商投标情况
供应商名称 | 资格性审查结果 | 符合性审查结果 | 投标报价 (元) | 评审报价 (元) | 评分 | 推荐排名 | 是否为中标候选人 |
湖南希乾交通设施科技有限公司 | 审核通过 | 审核通过 | 4456074.33 | 4010466.90 | 92.87 | 1 | 是 |
重庆东吴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 审核通过 | 审核通过 | 2868499.16 | 2581649.24 | 74.86 | 2 | 是 |
江苏景业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审核通过 | 审核通过 | 4429266.71 | 3986340.04 | 61.09 | 3 | 是 |
四、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 | 湖南希乾交通设施科技有限公司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朝阳 电话:19173978250 地址: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石桥街道宝庆东路天香楼小区2栋1单元201号 |
中标金额 | 4456074.33元 |
五、主要标的信息(服务类)
项目名称 | 邵阳市2023年创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非机动车道铺设陶瓷颗粒工程 |
服务范围 | 主要包括陶瓷颗粒铺设,面积约30000㎡,每100米配套施划非机动车道标识1组(3米箭头、非机动车标识)等。 |
服务要求 | 1、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铺设,质量不合格的,供应商无条件返工。 2、供应商应按时、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铺设任务。 3、委派有经验人员进行铺设,遵守铺设流程;供应方图形、尺寸应符合国标。 4、采购人需要铺设陶瓷颗粒时,供应商必须随叫随到,2小时内到达指定路段进行铺设作业。 5、供应方应按采购方要求进度服务,确保完成任务。 |
服务期限 | 1、服务期限: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全部完成。但必须符合邵阳市创文工作进度要求及邵阳市财政资金使用要求。 2、维护期限:铺设完成后18个月内保证底胶不脱落。 |
服务标准 | 在撒完陶瓷颗粒后约 3~5小时,必须确保此时的路面防滑涂料已经固化,将多余未粘接上的陶瓷颗粒使用颗粒专用回收机清理和回收;其他施工产生的废弃物清理完毕,即时可开放交通。 |
六、评标委员会名单
职务 | 姓 名 | 产生方式 | 参与过程 | 备注 |
组长 | 李东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无 |
成员 | 唐露锋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无 |
成员 | 鞠科武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无 |
成员 | 夏湘 | 随机抽取 | 全过程 | 无 |
采购人代表 | 莫民 | 自行选定 | 全过程 | 无 |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固定金额人民币叁万玖仟玖佰壹拾伍元整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
收取方式:由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请按照《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湘财购〔2019〕20号)的规定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地 址: 邵阳市双清区宝庆路与新华路交叉路口
(3)联系人: 梁先生
(4)邮 编: 422000
(5)电 话: 0739-5163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湖南省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百春园街道敏洲西路1-3#地块B7栋4单元4楼
(3)联系人: 李先生
(4)邮 编: 422000
(5)电 话: 18152827668 /18907396268
(6)电子邮箱: 864291776@qq.com
十、附 件
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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